15 金刚经或爱因斯坦以及日常之常识逻辑和认知盲区

15 金刚经或爱因斯坦以及日常之常识逻辑和认知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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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本身即具逻辑自洽,但并不能因此就能确证常识的本质,即基于逻辑自洽的常识,必须可以通过认知延伸,洞穿常识的真相:因为你杀了我,所以我要杀了你,这也是常识的逻辑自洽。但因为没有究竟“你为什么杀了我”,所以随之的“我要杀了你”就会远离常识的本质。因为只有先清楚了“你为什么杀了我”的“为什么”,这一常识方具有价值:如此可认知延伸,到达这一常识的真相——“为什么”解决了,随之的“所以我要杀了你”,就会破解其逻辑的自洽,驱动人们更理性地探知真相,从而纠偏自己的行为过失。

汉字族群具有逻辑的高度自洽,之所以高度,在于自然万象事物的始终循环,可以延伸认知到无限:所谓逻辑,自成闭环。但由于点与点之间的认知距离,需要一定的智慧方能缩短和弥合,所以需要具备相应的求知“为什么”的动力,驱动人们通过拓展智慧的能赋内涵,完成其逻辑的闭环:天与地,也可以称之为逻辑自洽,但为什么是“天与地”、天与地之间的“与”,就是一个漫长的认知距离,需要无量的智慧,方能缩短和消弭这一“与”的过程:在物理世界,需要实证或事实逻辑认知;在虚拟或意识世界,需要逻辑推演认知——前者如牛顿、爱因斯坦等;后者如道德经、金刚经等。

当然,这里说的常识逻辑和认知盲区,所谓牛顿、爱因斯坦或道德经、金刚经等,仅仅作为符号。假如对符号进行究竟,只能偏离常识的逻辑推演轨道。

这就涉及到认知盲区。

因为缺乏常识的事实逻辑认知,所形成的认知盲区,就是一切从不究竟“为什么”的一厢情愿,譬如中国与西方的认知盲区,就是缺失事实逻辑认知而形成:我们日常生活里的所有工具性存在,皆源于工业革命之事实逻辑,一切基于物或物理的认知、从无到有的创意到技术的原始数据,都是事实逻辑认知的环环相扣,缺失其中一环即不可靠——在就是基于事实的常识逻辑:工业革命所崛起的国家或族群,无论发生什么创新或者革命性贡献,只要是基于从无到有的事实逻辑,则一切皆有可能,这是因为原始数据逻辑推演的结果。中国作为农耕族群,工业化进程是从西方工业革命数据移植而来,缺失从无到有即从创意到技术的原始数据,所以一切所谓创新,均基于数据移植为“无”,然后才发现或虚拟“有”,换言之,真正的原创并不存在,因为基于物理世界的所有“原创”,都在爱因斯坦们“物理已死!”那一刻完成,之后所有的“创新”,都是基于原始数据或以此为基础这一“旧”的创新:没有这一“旧”,则无所谓什么创新——至少中国近数十年的所有科技创新,包括原子弹以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等等日常工具,都是基于工业革命国家的持续性原始数据这一事实逻辑,即使再多再多的科技发明或者专利,只要是基于这一事实逻辑认知和发现,从本质上构不成逻辑的自洽,而形成逻辑自洽的可能,就是基于应用之上的事实逻辑认知,遗憾的是,中国只有应用,而不存在或鲜有事实逻辑认知,并由此形成的认知盲区:忽视或忽略基于从无到有的事实逻辑历程以及所形成的数据基础,认为一切所谓创新,可以发生天上掉馅饼——假如基于事实逻辑认知,这一所谓创新皆不堪一击!

因为缺乏常识的逻辑推演能力,所形成的认知盲区,就是看到“什么”就是什么,并不究竟这一“什么”之所以存在的“为什么”,就是“因为你杀了我,所以我要杀了你”,而不会问“你为什么杀了我”。因为缺乏常识的逻辑推演能力,因而形成“为什么”的认知盲区:什么就是什么,一切基于“什么”而进行需求的虚拟认知,从而无以认知没有“为什么”的“什么”本身,非常脆弱皆不可靠。

我之所以提到道德经或金刚经等等,具有认知逻辑的高度自洽,是基于一切“为什么”而来。而由于缺乏逻辑推演能力,即一切基于“什么”而没有“为什么”所形成的认知盲区,甚至于逻辑推演能力的机会都省略了。所以,基于“什么”就是“什么”的认知盲区,根本也无从去接受甚至理解金刚经或道德经的逻辑高度自洽——而这一逻辑高度自洽,就是只给方法,不给结果:方法,唯有具备逻辑推演认知思维和能力,方能真实到底法无定法的高度自洽,因为唯有法无定法的认知,方能延伸认知边界,到达逻辑闭环的边界;一切只认结果而不问过程,就是只知道“什么”而不知道“为什么”的结果导向。

基于物理逻辑或事实逻辑这一“为什么”对“什么”的确证过程,或许可以真正接受并受益于金刚经或道德经等逻辑高度自洽的方法启示:从事实逻辑到逻辑推演,是智慧提升的循环递进——方法作用于逻辑认知,假如一个人根本不具有逻辑认知即从无到有的常识,怎么可能认知方法的智慧本质?因为连认知过程都省略了,只知道“什么”、而不知道“为什么”,等于智慧已经低能等同于物,方法对其业已毫无用处,同时对方法或什么是方法,都是认知盲区。假设智慧以层次论,方法是最低层次、佛法即法无定法是最高层次,无视或无从认知方法为何物,谈什么佛法岂不荒唐?!

从常识而言,逻辑推演能力,首先基于一切“为什么”的究竟,继而通过对“为什么”的逻辑推演,无限延伸认知边界,方知道什么是方法、什么方法可以是佛法。逻辑,就是基于从无到有这一常识,然后将有推演到无即未知,任何缺失从无到有这一常识逻辑,而认为所谓万法皆空之类,都不知所云。逻辑推演,就是对常识的认知历程:一个忽略或忽视常识逻辑的人,本身则处于认知盲区,怎么谈得上方法甚至佛法的认知?!

再譬如,现在我们满地都是各种创始人、发明人甚至传承人等等,归根到底还不是为了唯护自己从无到有、从创意到技术或应用的原始数据的独一无二性价值么?仅从这一点,不就理解为什么工业国家将知识产权即原始数据,作为自己的“核心利益””么?假如所有人都任意利用所谓创始人、发明人或者传承人等“创始”、“发明”、“传承”,这些创始人、发明人、传承人干不干?所以,需要基于从无到有或从零到一这一逻辑常识认知,然后通过有或一为基础的创新应用,方能进入逻辑认知继而推演的认知延伸旅程。

其实,这些都日常里最基本的常识。只是因为放弃或丧失的认知,才会对此视而不见,然后因视而不见而认定了常识的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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