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等20项证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

六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等20项证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

00:00
01:15

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意见提出,将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意见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必须是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范围的事项。各地区要在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有政策措施衔接基础上,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经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有关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

各地区要部署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上下联动、集中推进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或者可以出具证明、不应出具证明以及应当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都要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列明办事指南,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防止出现工作断链,最大程度确保居民群众办事创业方便。

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另外,意见还列出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人员失踪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健在证明、死亡证明、疾病状况证明、残疾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居民个人档案证明、居民财产证明、遗产继承权证明、市场主体住所证明、证件遗失证明。

来源:央视新闻

主播: 徐华玲

责编:辽沈晚报 丁锐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yaodong78

    看不懂、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

  • 蓝鱼___

    原来这么多证明

  • 聆听天涯

    ???啥意思

  • 桺川枫

    就是你村里 社区不能给你开证明了

  • 濠儿

    现在都是互联网时代了,还需要证明吗?

  • 听友91037533

    干嘛要这么多证明?联网查询不能解决吗?有些事根本用不着证明。

  • 王竹柏

    请问,该怎么证明我自己是我自己?

  • zlp968898777

    打工需要政审,无犯罪记录才能录用。

  • 鹤望兰长乐未央

    简单快捷的为群众开具所需证明

  • 听友229248586

    去医院妇产科调你妈生你的档案!开证明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