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生涯

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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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琼琼/文

台湾女作家、编剧,著有《春水船》、《自己的天空》、《随意》等。




一直以来,碰到有人问我干哪一行,我总说编剧,没法说自己是作家。作家似乎不是个行业。或者说,是个游手好闲的行业,如果说自己是作家,似乎在表白自己无事可做。至少在做的事情看不出来。收入也是很麻烦的事。说自己是是编剧,人家会问,那写一本剧本多少钱,一本剧本要写多久?都是非常具体的。但是作家,如果有人问“写一本书多少钱?”“写一本书要多久?”从我出第一本书到现在逾三十年,这问题我还是答不出来。

 

“作家”的好处是,那是“进行中”的行业,就算八百年没出书,没写出一个字来也无妨,因为这行业的莫测性:“多久”和“多少”从来没有个定数,总觉得“不知道哪一天”此人就会写出什么惊世骇俗之作。因此,一日作家终身作家。有前总统,前总裁,前校长,前经理,但是从来没有“前”作家,只有死了的作家。但是作家死了也还是拥有这个头衔,一日作家终身作家。

 

所以,我猜作家不是个行业。报税的时候被归在自由业里。收入不在薪资所得中,而且,多数时候,把稿费宽免额一扣,通常就不必交税了。我在身为“作家”的时代,通常都不缴税的,当然也没有退税。开始有税可缴是做了职业编剧之后。写剧本之后,才实质感受到自己是个有工作的人。讲到自己在写的戏,有头有脸:某公司制作,某电视台要播出,某某人演某某人导,非常像回事。

 

不像跟人说:“我在写小说。”写给谁?哪里要刊登哪里要出书?都在虚无缥缈中。说出这句话来就像在做梦似的,现实感近乎零。

 

所以我总是羡慕那些朝九晚五有班可上的人,觉得他们生活规律,生命在轨道中,虽然周五可能卡拉OK唱到半夜,周六醉生梦死,周日睡一整天,但是只要到了周一,一切就恢复正常秩序。周五到周日的“不正常”,也成为规律和秩序的一部分。但是在家过日子,每一天都可以是另一天,周一可以是周五,周五可以是周日,或者一周七天都是周六……总之,混乱。我在朋友间是出了名的缺乏时间观念的人,这都是做“作家”害的。如果每一天都像另一天,上午和下午差不多,那么每一个小时就很像另一小时。有次听到某人说他的朋友,两个人约在某处相见,那个人第二天才在约会地点出现。整整迟到了一天!!!我觉得这个人一定是个作家。

 

我个人朝九晚五的经历非常“轻薄短小”,现在回想,这一辈子的上班族岁月,总加起来,大概还不到半年。自己在“上班”时做的是什么工作,说实话,没什么实质记忆,反倒是记得其他的,工作之外的事。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我妈托人找的,在台南某公家机构工作,那时候没有“工读生”和“义工”这种东西,所有的拿底层薪水的都是临时雇员。临时雇员多半是高中或高职刚毕业的年轻女孩子。因为薪水低,几乎每个老鸟都会配置一个或两个。我们上班时坐在正式职员的两旁。现在回想,颇有点像公家帮他们雇佣的调剂身心的“娱乐用品”,除了不断被吃豆腐之外,我实在想不出我们做了什么重要的事。

 

不过我们都是年轻女孩,刚出校门,刚从清汤挂面的发型中解放,刚开始穿洋装高跟鞋,刚开始自觉到自己是美丽的,所以对那些中年男人的轻薄言语并不感觉轻佻,也或许根本就还不知道轻佻是什么,总之,大家都快乐的承受着,被调戏时,我微笑,感觉自己终于是个大人了。

 

在我们那时候,“成年”从出社会开始。多数人都是开始工作之后才急速的由小孩转成大人。我们在一个月里学会一切:化妆,打扮,与男人对话,相处,解读男人的眼光,适应男人的话语。我们那时候的青春,比之现代的年轻人,似乎要更为清鲜些,就像刚从树上摘下的桃子,带着细细的绒毛。那似有若无的绒毛,见证我们的完整和从未被触碰。

 

上班上了一个多月,印象里尽在吃。公务员办公室里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吃的东西。点心、水果、不要钱似的一袋一袋放着。我们总在吃,等到了中午就跟其他的临时雇员一起去吃饭。如果老板请客,就会去高级餐厅,吃那些比我们薪水更贵的食物。

 

后来就离职了。大约是临时雇员的“临时工时”额度满了。或者只不过是老板想换一些新的女孩子来调戏,总之我“失业”了,虽然不算是什么工作,拿我妈的话来讲,还不够付车钱和饭钱。不过女孩子在没出嫁之前不作兴留在家里“等”出嫁,所以我妈又替我找了个“背井离乡”的工作。

 

说这工作背井离乡,是因为地点在高雄,虽然从台南坐慢车不到一小时就到,不过心态上完全觉得自己离家五百里,无疑是个独立的大人了。

 

刚上工的时候,因为没找到房子,住在老板家里。我工作的那家“公司”非常家庭化,经理董事长会计业务员都有亲戚关系,只有我是外人。公司三层楼,老板的千金住二楼,年龄与我相仿,我就跟她住在一起。

 

这是个很漂亮的女孩,悍然而美丽。个子不高,但是完全是蜂腰豪乳的典型,皮肤亮白,灌了牛奶似的。大眼睛高鼻梁菱角小嘴,脸蛋完美无瑕,洁亮光滑像瓷器塑出来的。她完全知道自己的美丽,眉挑上去,眼睛大大,毫不客气的看人。

 

有一天,其实是上班时间,不该上楼的,但是我忘了东西得回房去拿。在外头敲门敲了好半天。老板千金来开门,她就那样,眼睛大大,挑着眉看我,并不问话,只是漫漫地把没穿齐整的长裤拉链拉起来。

 

我跟她说了我要的东西,她进去拿出来给我。我直到下了楼才想清楚自己看到的是什么。我那时年轻,什么也不懂。但是也知道虽然我们同龄,我还是女孩,她已经是个女人了。

 

我很快找了房子搬出去。其实是分租别人家的一小房间,但是毕生头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我爱那个窄窄的,只放得下一张床和桌子的房间。我有个大大的窗,望出去是院子里的白色大茶花。茶花是很庄严的花,总是齐齐整整,花瓣大片大片舒展,全无风光旖旎倾斜之姿,是那种要经过正式介绍才跟你搭话的美人。我时常坐在窗前,看着凝止的大茶花吃饭,或看书,喝咖啡,在不上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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