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香二则(卷15)
荆州府范某乡居,家甚富,而早卒,子六岁,倚其姊以居。姊年十九,知书解算,料理家务甚有法。族匪范同欺其弟幼,屡来贷借,姊初应之;继为无厌之求,姊不能应。范同大怒,与其党谋去其姊,为吞噬计,乃俟城隍赛会时,沉其姊于河。又缚沉一钱店少年,以两带束其尸,报官相验,云:“平素有奸,惧人知觉,故相约同死。”县官信之,命棺殓掩埋而已。范氏家产尽为族匪所占。
逾年,荆州太守周锺宣到任,过范女坟,有异香从其坟起。问书役,中有知其冤者,为白其事,乃掘男女两坟验之。尸各如生,手足颈项皆有捆缚伤痕。于是拘讯范同,则数日前已为厉鬼祟死矣。太守具酒食香纸躬祭女坟,表一碣曰:“贞女范氏之墓”。冤白后,两尸俱腐化。
上一集,自杀唉,不应至死,鞭刑或官刑。
有声熊猫 回复 @霜晨月下长空雁: 是说秀姑吧?大概民间传说,最后到了袁枚这儿,也是为了隐恶扬善,劝人莫做坏事。另外,会不会有可能依照律例,这个恶棍属于数罪并罚,或者是从重从严?
这范贱今年也特别忙,刚从庆余年里领了盒饭又到你这里来串场
有声熊猫 回复 @月光屋顶: 哈哈哈,其实原文这个人叫范同,我一想估计也是取了饭桶的谐音,为了节目效果,我就给改了
王玥波一个风格
有声熊猫 回复 @听友225546762: 真滴么?(转念一想只可惜业余的熊猫没那个功底)谢谢您的鼓励。如果能常来听,就更好啦(哈哈哈,是不是想的有点儿多?)
骗人的
有声熊猫 回复 @马丁伊登_ze: 啊啊啊熊猫没有骗人啊
我手滑了很多次
有声熊猫 回复 @王二麻子9021: 突然想到灌篮高手,流川枫,三井寿打架,我全身都滑了,哈哈哈哈
其实你并不是不想让我切走,应该先点个赞,转个发,下个载然后切走,你就满足了
有声熊猫 回复 @催更子不语: 好吧,你赢了,老铁。争取本周更新吧,最近工作实在太糟心了
所以说救急不救穷,有些人穷是有道理的,看你过得好,还心生觊觎。
有声熊猫 回复 @酥油大烧饼: 最欣赏我酥油大烧饼,三观超正
熊猫哥把坏人名字改得好。
有声熊猫 回复 @瓶小_Aimee: 结果有人说是庆余年里的,哈哈
就冲定场诗这么地道,也要订阅收听
有声熊猫 回复 @嘉熙雅: 谢谢嘉熙雅,后面还能听到其他节目里听不到的定场诗,不过可能得忍受一下熊猫的啰嗦
你不评,他不评,熊猫何时能出头
乳香里的回青橙 回复 @有声熊猫: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评论。这可是喜马推荐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