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节选)
作者:朱自清
我结婚那一年,才十九岁。二十一岁,有了阿九;
二十三岁,又有了阿菜。
那时我正像一匹野马,
那能容忍这些累赘的鞍鞯,辔头,和缰绳?
摆脱也知是不行的,但不自觉地 时时在摆脱着。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日子,真苦了这两个孩子;
真是难以宽宥的种种暴行呢!
阿九才两岁半的样子,我们住在杭州的学校里。
不知怎地,这孩子特别爱哭,又特别怕生人。
一不见了母亲,或来了客,就哇哇地哭起来了。
学校里住着许多人,我不能让他扰着他们,
而客人也总是常有的;我懊恼极了,
有一回,特地骗出了妻,关了门,将他按在地下打了一顿。
这件事,妻到现在说起来,还觉得有些不忍;
她说我的手太辣了,到底还是两岁半的孩子!
我近年常想着那时的光景,也觉黯然。
阿菜在台州,那是更小了;才过了周岁,还不大会走路。
也是为了缠着母亲的缘故吧,
我将她紧紧地按在墙角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
因此生了好几天病。妻说,那时真寒心呢!
但我的苦痛也是真的。我曾给圣陶写信,
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法奈何;
有时竟觉着还是自杀的好。
这虽是气愤的话,但这样的心情,确也有过的。
后来孩子是多起来了,磨折也磨折得久了,
少年的锋棱渐渐地钝起来了;
加以增长的年岁 增长了理性的裁制力,
我能够忍耐了——觉得从前真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
如我给另一个朋友信里所说。
但我的孩子们在幼小时,确比别人的特别不安静,
我至今还觉如此。我想这大约还是由于我们抚育不得法;
从前只一味地责备孩子,让他们代我们负起责任,
却未免是可耻的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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