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第18号)
为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便利,根据分区分级精准施策要求以及泉防控指〔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调整通告如下:
1.部分诊疗服务可有序开展。区管各医院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恢复基本医疗服务。其他各类医疗机构继续停诊,由区卫健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有序安排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2.各类工程施工可有序进行。各类施工单位及业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将施工情况及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向所在社区报备,并由社区(小区)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3.网络配送渠道可有序恢复。各社区(小区)对快递物流、快餐外卖配送人员,在体温检测合格,可允许配送人员进入小区,使用智能柜等设施,实行“无接触配送”;确需当面服务的,需保证人员间隔1米以上。
希望全区广大居民群众一同珍惜前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发布的1-17号通告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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