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基本技能系列讲座第七讲: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辩基本技能系列讲座第七讲:羁押必要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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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喫虧昰福

    附赤件逮捕不是己彼废止?!

    韬涵刑辩课堂 回复 @喫虧昰福: 《关于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不再适用“附条件逮捕”的通知》发布在2017年4月28日,本期课程是在2016年11月,此时尚未废止。

  • 斯巴达_i2

    20年警察转职做律师

  • 1866738kijs

    陈宁律师的声音太好听,逻辑清楚,干货满满。

  • 椒盐蘑菇儿

    求八:辩护思路的形成

  • 知明达理

    刑辩人不到最后一秒永不言弃。

  • 单子禄四川成都

    陈宁律师口才厉害!思维严谨!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是更是我楷模

  • 听友95934651

    刘律师的声音听着让人头都要炸了

  • 听友221934865

    在哪加群啊?

    斯巴达_i2 回复 @听友221934865: 同问

  • 此心不动2020

  • 郑淑娟

    可以进群吗?实习中,计划走刑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