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起初我们看到,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
值。后来表明,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
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晶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因
此,在这里要较详细地加以说明。
我们就拿两种商品如1 件上衣和10码麻布来说。假定前者的
价值比后者的价值大一倍。所以,如果10码麻布=W ,那么1 件上
衣=2W 。
上衣是满足一种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要生产上衣,就需要进
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
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
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从这个观
点来看,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
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同样,决定它们存在的劳动即
缝和织,也是不同质的。如果这些物不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从而不
是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产品,它们就根本不能作为商品来互相对立。
上衣不会与上衣交换,一种使用价值不会与同种的使用价值交换。
各种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按照属、种、
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这种分工
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虽然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存
在的条件。在古代印度公社61 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成为商
品。或者拿)个较近的例子来说,每个工厂内都有系统的分工,但是
这种分工不是由工人交换他们个人的产品引起的。只有独立的互不
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
可见,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
或有用劳动。各种使用价值如果不包含不同质的有用劳动,就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在产晶普遍采取商品形式的社会里,也就是在
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的
各种有用劳动的这种质的区别,发展成一个多支的体系,发展成社
会分工。
对上衣来说,无论是裁缝自己穿还是他的顾客穿,都是一样的。
在这两种场合,它都是起使用价值的作用。同样,上衣和生产上衣的
劳动之间的关系本身,也并不因为裁缝劳动成为专门职业,成为社会
分工的一个独立的部分就有所改变。在有穿衣需要的地方,在有人当
裁缝以前,人已经缝了几千年的衣服。但是,上衣、麻布以及任何一种
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使特殊的
自然物质适合于特殊的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因
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
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
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
上衣、麻布等等使用价值,简言之,种种商晶体,是自然物质和劳
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
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人
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
形式。(1 3 )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本身中还要经常依
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
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62
现在,我们放下作为使用物品的商品,来考察商品价值。
我们曾假定,上衣的价值比麻布大一倍。但这只是量的差别,我
们先不去管它。我们要记住的是,假如1 件上衣的价值比10码麻布
的价值大一倍,那么, 20码麻布就与1 件上衣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作
为价值,上衣和麻布是有相同实体的物,是同种劳动的客观表现。但
缝和织是不同质的劳动。然而在有些社会状态下,同一个人时而缝
时而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劳动方式只是同一个人的劳动的变化,
还不是不同的人的专门固定职能,正如我们的裁缝今天缝上衣和明
天缝裤子只是同一的个人劳动的变化一样。其次,一看就知道,在我
们资本主义社会里,随着劳动需求方向的改变,总有一定部分的人
类劳动时而采取缝的形式,时而采取织的形式。劳动形式发生这种
变换时不可能没有摩擦,但这种变换是必定要发生的。如果把生产
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劳动就只剩下
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
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
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这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当
然,人类劳动力本身必须己有或多或少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
式耗费。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
耗费。正如在资产阶级社会里,将军或银行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则扮演极卑微的角色一样,人类劳动在这里也是这样。它
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有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
费。简单平均劳动本身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
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
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
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
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
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化为当做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
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
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
直接当做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
因此,正如在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中,它们的使用价值的差
别被抽去一样,在表现为这些价值的劳动中,劳动的有用形式即缝和
织的区别也被抽去了。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
生产活动同布和纱的结合,而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
动的凝结,同样,这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之所以算做劳动,并不是因
为它们同布和纱发生了生产上的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
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
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
实体。
可是,上衣和麻布不仅是价值一般,而且是一定量的价值。我们
曾假定, 1 件上衣的价值比10码麻布的价值大一倍。它们价值量的这
种差别是从哪里来的呢这是由于麻布包含的劳动只有上衣的一半,
因而生产后者所要耗费劳动力的时间必须比生产前者多一倍。
因此,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
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晶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
化为没有进一步的质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
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
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么,在一定的比
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
如果生产一件上衣所需要的一切有用劳动的生产力不变,上衣
的价值量就同上衣自身的数量一起增加。如果一件上衣代表x个工
作日,两件上衣就代表2x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假定生产一件上衣的
必要劳动增加一倍或减少一半。在前一种场合,一件上衣就具有以前
两件上衣的价值,在后一种场合,两件上衣就只有以前一件上衣的价
值,虽然在这两种场合,上衣的效用和从前一样,上衣包含的有用劳
动的质也和从前一样。但生产上衣所耗费的劳动量有了变化。
更多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更多的物质财富,两件上衣比一件上
衣多。两件上衣可以两个人穿,一件上衣只能一个人穿,依此类推。
然而随着物质财富的量的增长,它的价值量可能同时下降。这种对
立的运动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
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
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
不再能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
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
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是不同的z 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
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因此,那种能提高劳动成效从而增加劳动所提
供的使用价值量的生产力变化,如果会缩减生产这个使用价值量所
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就会减少这个增大了的总量的价值量。反之
亦然。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
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
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s 就具
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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