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第1号)(闽南语版)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第1号)(闽南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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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第1号)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确保公众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施行期间,暂停开放辖区内图书馆(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暂停开放网吧、影院、洗浴、KTV等娱乐场所;暂停举办一切文化、旅游、体育等聚集性活动;暂停旅行社组团收客;严禁酒店餐饮机构承接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活动。

二、实施交通检疫,辖区内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口、动车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地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到站人员必须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必要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等检查问询。公交、客运班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船只不得搭载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各社区可根据需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必要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等检查问询。

三、在疫情存续期,请居民、商超营业人员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戴口罩,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不邀约聚餐,不到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四、所有到药店、医疗机构购买感冒药、退烧药实行实名制,凭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实名登记购买,并接受体温检测,必要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等检查问询。

五、在疫情存续期,宾馆、旅馆进出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等健康管理,自觉配戴口罩;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地毯式、网格化排查工作,近两周内从湖北等重点地区返乡、返校、返岗等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主动居家隔离观察14天,禁止互访串门,不到人流密集场所。

六、在疫情存续期间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贩运、交易,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营业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

八、全区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应带头遵守防控工作纪律要求。

九、为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0595-22508275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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