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重要数字]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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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犯根据法规定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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