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4:总则第57-75条

民法4:总则第57-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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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必读法律法规汇编》系列为教材,考试体例形式变化,对法条的适用性考查越来越凸显。掌握住了必考法条,即掌握住了考试的全部。本书由众合教育精编,含必考法条解读,相关司法解释等内容,既可作为工具书查阅,也适合做为学习法条的教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应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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