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县令明晟勘验爆炸现场,智破谎称雷击致人死亡案

12 县令明晟勘验爆炸现场,智破谎称雷击致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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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卷四之《滦阳消夏录·四》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案例:

雍正十年六月,在一个大雷雨的晚上,河北献县城西有一个村里的老百姓被雷电击死。屋顶被炸飞,屋内摆设被炸碎,土炕的面也被掀掉。县令明晟前往现场查验后,就命令将尸体装进棺材埋葬了。

过了半个多月,明晟忽然派人拘捕了一个人,审问他说:“你买火药干什么?”

那人回答说:“用来打鸟。”

县令明晟追问:“用铳打鸟雀,每次不过用几钱火药,一两多,就足够一天用的。你买二三十斤火药干什么?”

那人说:“准备多日使用。”

明晟又追问道:“你买火药到现在还不满一个月,计算一下你用掉的也不过一二斤,剩下的那部分现在藏在什么地方?”

那人被问得无话可答。于是就用刑审问他,果然得到他因通奸而与奸妇谋杀其亲夫的供状,当即把他和奸妇一起判了死刑。

有人问县令明晟:“你根据什么就断定是这个人干的呢?”

县令说:“没有足够量的火药不足以制造出被闪电击中的假象。配制火药一定得用硫磺。现在正值炎夏,不是过年放爆竹的时节,买硫磺的人是可以数得出来的。我暗中派人到市场,查访当时买硫磺的人哪个最多,都说是某某工匠。我又暗中调查某某工匠把火药卖给谁,都说是某某人,因此知道是这个人干的。”

人们又问:“你根据什么断定雷击是伪装的呢?”

明晟说:“闪电雷击,一般都是自上而下,有时击毁房屋,也是自上而下。现在屋顶上的茅草、房梁都向上翻飞,土炕的面也被掀掉,可知火是从下面向上飞的。再说,雷击的地点离城只有五六里,两地发生雷电应该是相同的,那一夜雷电虽然迅猛强烈,但都只是在云中盘旋飞绕,没有向下轰击的情形,因此知道击死人的雷是假的。一定是有人趁雷电天气,在土炕下面埋设炸药,把家中的男子炸死。勘验现场那一天,那个奸妇事先已回娘家去了,没有线索,难以审问。所以必须先找到制造雷击假象的人,然后才能对那个妇女进行审问。”

从县令明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是一位善于明察的人。

注:纪晓岚于清雍正二年出生献县,世代都是当地大族,父兄亦为官治学。当明晟任献县县令时,他正年轻,在家读书,因此较熟悉其理政情况,本文所载案例自然完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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