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第五品:如理实见分、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金刚经】第五品:如理实见分、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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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品 如理实见分



【原文】:


「须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译文】:


须菩提,你的意思怎样?可以以为看见我外表的身相,就是看见不生不灭,无所从来,亦无所去的如来吗?不可以,世尊,不可以以为看见身相叫做见如来,为什麽呢?如来所说的身相,就是虚幻的身相。佛告诉须菩提:凡所有现象,都是虚妄的,好比在梦中,你看见山河大地亲朋好友,而实际上并没有。如果见所有现象就是虚幻相,当知一切虚幻现象虽然有生灭变化,而实际上本来就没有生灭,和不生不灭的如来没有两样,那麽,你若见诸相是虚幻相,就见到如来了。也就是发无上正等正觉心,当可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原文】: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後,後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於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译文】:


须菩提恭敬的对佛说:世尊,能有很多众生,听到这样的言说章句,而生起确实的信心吗?佛告诉须菩提:不要说这种疑虑的话。如来应化身离开这世界以後,第五个五百年开始的末法时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对於这样的言说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为真实。当知这种人,不只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经在无量千万佛的教化所在,种了很多善根。听到这样的章句,甚至只要一念便已生净信心,须菩提,如来很清楚的知道,也很清楚的看见,像这类众生,都得到悟见如来,不可思量的福德。为什麽呢?因为这类众生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已经没有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也不能说没有正等正觉法相。为什麽呢?这类众生如果心存有无上正等正觉可证取,我相还在,就是著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如果执取无上正等正觉法相,以为有真实的佛法让他领悟,可以依法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就是人相还在,人相还在的话,事实上我相也还在,也就是著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为什麽呢?如果以为等正觉法是没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众生相也不可取,而执取空无相,就是执取非法相,那麽我相人相众生相都还在,也就是著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不应当取等正觉法,也不应当以为既然是虚幻的,那就是断灭的,而执取非法。因为这个道理,所以,如来常常说:你们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说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过河就要舍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舍弃,何况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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