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考点22:《公务员法》修改条款

预测考点22:《公务员法》修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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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修改核心要点


要点 1:新增“人民公仆”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 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要点 2:增加指导思想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要点 3:突出政治标准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要点 4:职务与职级并行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 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要点 5:不得录用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要点 6:政务处分

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要点 7:公务员交流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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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牧心zz

    老师可否总结下2019年的时事?

    番茄公考 回复 @牧心zz: 会的,接下来更新

  • 牧心zz

    不更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