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正言顺
【释义】指名义正当,合乎道理,形容作事要有充分的理由。
【出处】春秋·孔丘弟子《论语·子路》
孔子在51岁时当了鲁国的中都宰,后转为司寇,管司法工作。56岁时代理相国职务。仅仅三个月,鲁国的风俗就大大变了样。孔子的成就使齐景公感到害怕,他特地挑了80个美貌的女子,让她们穿上华丽的衣服,教她们学会舞蹈,加上120匹骏马,一起送给贪图享乐的鲁定公,以腐蚀他的意志。这一计果然奏效,鲁定公沉湎于歌舞淫乐之中,不再过问政事了。于是,孔子和弟子们离开鲁国,来到了卫国。
一天,子路问孔子道:“卫国的君主等待你去治理国政,你首先干什么?”
孔子说:“我以为道德要纠正名分,君子对他所不知道的只存疑在心中,名分不正,道理也就讲不通;道理不通,事情也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国家的礼乐教化也就举办不起来;礼乐教化举办不起来,刑罚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老百姓就会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君子用的名分,一定要有道理可以说得出来,讲出来的道理也一定要行得通。”
这段话的原文是:“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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