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_如是3_26一童子为狐所昵

阅微草堂笔记_如是3_26一童子为狐所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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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 作者:清 纪昀,朗读:白云出岫


《阅微草堂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

在时间上,《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

同时《阅微草堂笔记》有意模仿宋代笔记小说质朴简淡的文风,曾在历史上一时享有与《红楼梦》、《聊斋志异》并行海内的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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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喵喵_a

    ●即墨杨槐亭前辈言:济宁一童子为狐所昵,夜必同衾枕。至年二十馀,犹无虚夕。或教之留须,须稍长,辄睡中为狐剃去,更为傅脂粉。屡以符箓驱遣,皆不能制。后正乙真人舟过济宁,投词乞劾治。真人牒于城隍,狐乃诣真人自诉。不睹其形,然旁人皆闻其语。自言:“过去生中为女子,此童为僧。夜过寺门,被劫闭窟室中,隐忍受污者十七载,郁郁而终。诉于地下主者,判是僧地狱受罪毕,仍来生偿债。会我以他罪堕狐身,窜伏山林百馀年,未能相遇。今炼形成道,适逢僧后身为此童,因得相报。十七年满自当去,不烦驱遣也。”真人竟无如之何。后不知期满果去否。然据其所言,足知人有所负,虽隔数世犹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