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规则3 数字“能表现价值”
这项规则与单位也有关联,数字可依数值表现不同的价值。
也就是说,顺序、大小、高低等等,所有的东西都能以数字具体地表现出它的程度。
这也是在商业或生活中时常用到的手法。我来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这幅画价值10亿日圓。”
“市场占有率只有2%."
“这项计划关系到5万人的生活。”
"1小时只有1班电车到我住的地方。”
“1升的眼泪。”(注:畅销书名)
“吃纳豆前要搅拌1万次。”
“从一万二千年前开始爱你。”(注:动画《创圣机械天使》的主题曲)
"念佛百万遍。”
"价值1000万美元的夜景。”
“从天而降亿万颗星星。”(注:知名偶像剧)
“56. 7亿年后,弥勒菩萨将降生人间、修成正果。”
每天为1兆个物品或场所加上智能型标签,即使持续做上1兆年,标签也不可能不够。“
其中有许多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数字或单位,但那是一种比喻,只不过是用数字来表达“极度、非常”的意思。
数字的确可以像这样表现出各种不同的价值。
当然,我们也能完全不使用任何数字就表现出价值,但是总觉得欠缺了那么一点冲击力及说服力。
举例来说,在宣传电影时, "九成的观众都感动落泪了”是不是比"大家都哭了”更让人印象深刻呢?
“价值”原本就是极度暧昧不明的东西,因此即使牵强也好,利用数字锁定意义还是较能传达出价值的大小。所以, "喜欢的程度胜过吃三餐” (令人废寝忘食)比“很喜欢”来得具体,而“比之前好吃五倍”比“太好吃了”清楚。如果能从日常生活中意识到数字、使用数字,或许人与人间的沟通会更顺畅无阻。
可是,若跟女性说“比起吃三餐我更喜欢你”,应该会被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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