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个体到关系
西方文化的个体主义特征,认为个体是自主的决策者,社会世界有这样的个体组成。这种取向只有三个世纪的历史。仍需要探索其利弊。
个体主义的弊端是,它认为关系处于次要地位,是个体用心营造出来的结果,不仅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而且只在个体无法自足的情况下才被需要。
在认识到这一弊端的基础上,建构论认为关系构成了社会的基础,拓展关系中的可能性,便邀请了全新的很可能更有希望的行为方式。
3.意义与协调行动
个体主义传统的核心:意义(meaning)存在于个体的头脑中。
因此引发另一个问题:即便人们可以通过言语表达自己的意义,却无法求证。
解决上述问题的最有效方式:将注意力转向意义如何由关系中产生,转向人与人之间。
通过以下四个命题,可以理解意义作为一种关系的关在:
①一个人自言自语没有意义
②意义的潜能需要通过补充行动来实现
补充行动就是其他人对一个人的回应。
两个人的行动和补充行动必须互相协调才能产生意义。
③补充行动本身还需要进一步的回应
若补充行动没有得到回应,补充赋予的意义将被悬置。
④传统赋予我们建构各种意义的可能性,但并未决定哪一种建构是必需的。
我们用以建构意义的语词和行动大部分是是其他时间或场合借用过来的(在传统中学习的),但是在关系中,行动/补充行动每次都是全新的组合,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是独一无二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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