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顺人情
【释义】指人们的人情往来,是合乎情理之事,也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卓茂传》
西汉末年,有个名叫卓茂的人,在丞相孔光的府里做府吏。一次,他坐车外出,路上有人拦住他,指着拉车的马说:“这是我一个月前丢失的马!”
卓茂心想,这马我已经使用多年,怎么会是他的马呢?但性情宽厚的他没有吱声,把马给了他,自己拉着车回去,走了几步,回头说:“以后要是发现这马不是你的,请送到丞相府。”
过了几天,那人找到了丢失的马,就把卓茂的马送去,对卓茂说:“真对不起,是我搞错了。”
卓茂后来到地方上做县令。一天,有人来报告卓茂,说亭长收受了他的米肉。“是他向你索要的么?”卓茂问。那人说不是。“是你托他办事,他收受的么?”那人又说不是。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是我送给他的。”
卓茂问:“既然是你自己愿意送的,为什么要告他?”
那人说:“法律不是禁止官员收受老百姓的东西么?”
卓茂说:“人所以比动物高贵,是因为有仁爱,懂得互相敬重。人与人之间是以礼、义相维系的,法律禁止的是索贿受贿,而你送米肉是属于礼,礼是合乎人情的(礼顺人情)。”
精辟
顺礼人情贵,逆法万般难。无妄莫生怨,散金还复还。——礼顺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