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对于狗价值的鉴定更多倾向于按照狗肉价格来认定。如果按照狗肉价格来认定狗的价值,显然狗的价值是很难达到5000元的。”
嘉宾:汤光仁律师 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主任 我们的联系咨询电话 1597 4827 467 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的是我们邀请到的《个案说法》节目嘉宾。他们专业资深负责!
我觉得这律师,你不火都天理难容啊,给你腿打折了告诉你腿还在身上呢,你答应不?
1588350byks 回复 @家有小老虎崽崽: 恐怕你得判刑
打死就打死,还人咬死狗,标题党?
我们看到了法制的进步
主持人养猫吧
狗就是狗,是畜生,那就该用畜生的标准来对待!!
几百万的一条狗,按肉价十块钱一斤,哈哈哈哈,扎心了
我觉得人咬狗这样用词不当,打死狗肯定不对,但肯定不能构成刑事案,公安局刑事拘留我觉得不合理。怎么说也是对方的狗咬死自己的狗,他才动手的,有原因的,并不是无缘无故,而且按狗肉价赔偿也是不合理的那。
狗咬人,为了保护人而把狗打死,不承担责任;狗咬狗,在咬完以后把对方的狗打死,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后防卫)
打得好啊
按狗肉来鉴定,对于爱狗人士来说,又扎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