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毕法》下卷 内观交换第九——比喻

《灵宝毕法》下卷 内观交换第九——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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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曰:以象生形,因形立名。有名则推其数,有数则得其理。盖高上虚无,无物可喻,所可比者,如人之修炼,节序无差,成就有次,冲和之气,凝而不散,至虚真性,恬淡无为,神合乎道,归于自然。当此之际,以无心为心,如何谓之应物以无物为物,如何谓之用法?真乐熙熙,不知己之有身,渐入无为之道,以入希夷之域,斯为入圣超凡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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