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讼卦第六

《周易》讼卦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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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经
讼卦第六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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