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几千年前。起初萌芽于共同海损分摊。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可以视为财产保险的原始状态。共同海损分摊原则起源于古代地中海沿岸城市的商人,当地商人利用航运来运送货物,但是在遭受自然灾害之后,为了防止船只沉没减轻载重,丢弃一部分货物到海中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那应该丢弃谁的货物呢?想必丢弃谁的货物谁都不能愿意。而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则规定,如果是为了全体的利益而遭受的损失,则由全体共同来承担这部分损失。也就是甲商人为了保全整船的利益,把自己的货物全部丢弃在水中,则被保护的船上的其他商人要共同承担甲的这部分损失。后来,欧洲国家开始出现了一些为航海运输提供保险保障的机构,也就是最初的海上保险。
火灾保险产生于17世纪之后的英国。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五天,市内448亩地域中有373亩化为焦土,占伦敦城总面积的83.26%;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达1200多万英镑,20万人无家可归,火灾造成的损失惨重。灾后的人们非常渴望能有一种可靠的保障,来对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提供补偿,减少火灾损失。因此,火灾保险对当时的人们来说,已经显得十分重要。在这种状况下,1667年,牙科医生尼古拉·巴蓬在伦敦开办个人保险,经营房屋火灾保险。巴蓬也被称为现代保险之父。到18世纪末,火灾保险欧洲特别是英国、德国等国家,已经得到很大的发展。保险业务的经营也开始走向专业化与规范化。
1683年,一个名叫爱德华·劳埃德的商人在泰晤士河畔开办了一家咖啡馆。劳埃德是一个非常有经济头脑的人,他发现泰晤士河码头附近聚集着大批的货商、高利贷从业人员、海运商人、保险商、海员。他想,如果能把这些人聚集到自己的咖啡店,那么自己咖啡店的生意一定很好。那应该用什么方法呢?他发现,这些人最高兴趣的是有关海上航运的船舶与货物的信息。于是,他一方面把自己咖啡馆的墙壁涂成大海的蔚蓝色,同时在店里设置了一个信息板,上面写上最新的海上航运的信息。果然,咖啡馆的生意一下子变得十分火爆。到1696年,劳埃德把这个信息板改为一张小报叫《劳埃德新闻》。在1774年,这时劳埃德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咖啡馆的79 名商人每人出资 100 英镑,于 1774 年租赁皇家交易所的房屋,在劳埃德咖啡馆原业务的基础上成立了劳合社。英国议会于 1871 年专门通过了一个法案,批准劳合社成为一个保险社团组织,劳合社通过向政府注册取得了法人资格
18世纪后期,工业革命开启了机器大生产时代,机器生产开始越来越多的取代手工劳动。承保工程风险和汽车风险为代表的财产保险业务开始出现并不断发展、壮大,保险公司大量涌现。海上保险拓展到陆地与航空领域,发展成为货物运输保险。火灾保险也由单独承保火灾的保险演化为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19世纪中后期,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得到快速发展,财产保险的业务结构由传统的单纯以实体财产为标的转向实体保险与非实体保险并重。
所以,财产保险的发展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分别为共同海损分摊、海上保险、火灾保险、工程和汽车保险、责任和信用保险。
这节课的内容就先到这里,我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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