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李吏民 王利卡
对于公房来讲,他也是说咱们这个历史时代的产物,现在会出现一个问题,作为她们子女来讲,公房的权益能不能来继承?
作为公房这一块呢因为他不是咱们的个人产权,如果是承租人去世了,针对这个房屋是不能进行继承,不是他个人的遗产,但是呢现在他同居住的子女,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进行承租,他是有权利的。
还有呢如果现在针对公房承租人,如果在征收的过程当中去世了,针对这一块房屋承租人也是有相应的补偿的,补偿也是一种权益,但作为他的子女来讲呢,也是把这一部分收益可以作为一个财产性来进行继承的。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