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第三章 我到底该给哪个国家交税——各国税收居民认定

09 第三章 我到底该给哪个国家交税——各国税收居民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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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八节:如果我有香港临时身份证,在内地和香港两地跑,我算哪一边的税收居民呢?


最近,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税团队接待了这么一位客户。他前来咨询我们,说自己四年前就办了香港投资移民(即,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全家都拥有香港临时身份证,如果用香港临时身份证持有香港金融资产,是不是这些资产就不用被披露回内地了?


要解答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搞清楚:如果客户已经有了香港居民身份证,那么,他还是不是内地的税收居民?


(1)香港居民身份证到底是什么?

图5展示的就是一张香港居民身份证,它代表有在港的居住权,俗称香港临时身份证。有了它,可以便利在港的生活。如果是内地公民有这个身份证,那么他户口还是在原籍,拿通行证过关,护照也还是内地的护照。


通常,获得香港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12个月以上签证的公民,可以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图5 香港居民身份证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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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是否就是香港的税收居民呢?

根据经合组织关于香港税收居民的认定,香港税收居民分为两类:

第一类: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第二类:在某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香港是个低税负的地区。香港关于个人所得征收的税种,主要是香港薪俸税,就是针对从香港的雇主领取的工资、奖金征税。对于利息所得和金融交易产生的资本利得,在香港是不需要面临薪俸税的。外国人在香港停留少于60天(从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从香港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也不需要面临香港薪俸税。


我们可以看出,香港的税收是典型的属地原则,就看工资收入是否是在香港取得的。只有从香港取得工资收入,且长期生活、工作在香港,才会面临香港的薪俸税,才是香港的税收居民。


(3)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在内地和香港两地生活工作,会不会是内地的税收居民呢?

我们假定,您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但仍然拥有内地户籍及护照。我们之前谈过,内地的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


根据上述规则,因为您在内地和香港两地跑,符合中国住所要求,所以您依旧是内地的税收居民。换句话说,不会因为您拥有了香港居民身份证,就不再是内地税收居民了。

第三章第九节:如果我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又常住香港,应该就不是内地的税收居民了吧?

很多人早年通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去了香港,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面对CRS,他们就想:如果自己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香港的金融资产,那么,香港的资产就不会因为CRS被披露交换给内地吧?


他们的想法到底对不对呢?接下来我们分三个层次讨论。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什么?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字面上与香港居民身份证仅差“永久性”三个字,但其中的差异却很大。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可以申请香港护照的。假设一个内地居民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那么说明他已经放弃了内地的户口及内地的居民身份证——否则他得不到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有点像内地的户口,只不过香港没有户口这个概念而已。

图6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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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是否就是香港的税收居民呢?

关于香港税收居民的定义,在前面我们已经有过详细的论述。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不必然就是香港的税收居民,主要还是看您是否常年定居生活在香港,或者是否在香港停留了规定的天数。


(3)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在内地和香港两地生活工作,会不会是内地的税收居民呢?

如果您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持有香港护照,注销了内地的户籍,那么如果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开内地边境超过30天,或多次离开内地边境累计超过90天,那么,您是可以避免成为内地的税收居民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您持有香港金融资产的身份信息都是香港的信息,那么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时,会看到您是没有海外识别标识的客户,在CRS下,就不会将您的金融信息披露交换给内地税务主管部门了。

第三章第十节:如果我已经获得新西兰国籍,应该不用再向中国交税了吧?

新西兰,这个世界上的高“颜值”国家之一,生活着大量从中国移民过去的朋友。据统计,华裔新西兰人是新西兰第五大族群。大量移民去新西兰的朋友有的取得了新西兰的绿卡,有的甚至加入了新西兰国籍。


随着CRS的推进,很多朋友开始琢磨:自己是哪里的税收居民?未来自己的金融信息会不会和中国进行交换?自己会不会面临在新西兰和中国两边交税的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解答这些问题。


(1)新西兰的税收居民是指什么?

新西兰的税收居民包含两类:

第一类:在新西兰有永久住所(Permanent Place of Abode)的人。

第二类:在连续12个月内(强调一下,新西兰规定的是连续12个月,不是说必须在自然年度内发生),在新西兰停留超过183天的人。


符合上述规定之一的人,就会成为新西兰的税收居民,面临着新西兰境内收入和全球收入通通申报给新西兰的义务。


大家仔细看了就会发现,上面没有写有新西兰国籍就必然是新西兰的税收居民。所以,判断是否是新西兰的税收居民,主要是看是否拥有永久住所以及停留时间。


(2)取得新西兰国籍后,就不再是中国的税收居民了吗?

如果申请到了新西兰国籍,就意味着您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这个时候,您是否还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呢?


我们知道,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包含: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所以说,即使您申请到了新西兰国籍,如果您仍然长期停留并且工作于中国,那么您还是有可能成为中国的税收居民的。如果您是中国的税收居民,您的中国所得和全球所得就要向中国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3)如果是新西兰国籍,长期工作、生活于中国,是否面临双重征税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一个人是两个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我们往往要判断哪个国家(地区)拥有第一征税权。比如说,您拥有新西兰国籍,但是在中国工作,那么我们会认为,您的收入来源于中国,中国拥有第一征税权,中国首先就会代扣代缴这笔中国个人所得税。


为了避免被两个国家重复征税,我们就需要去查中国和新西兰之间的税收协定了。中国和新西兰承认彼此国家缴纳的所得税,因此,在中国缴纳完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冲抵根据新西兰规则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在中国合法完税的收入,是不需要在新西兰额外再进行交税的。

了解了以上这些内容,相信您对于前面提到的那些问题的答案,已经了然于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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