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离婚时,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3.5 离婚时,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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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是简七。欢迎来到《幸福女人的理财指南》系列课程。

今天是我们第三周的第五节课,离婚时,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大化。

好的婚姻要既能谈情,也能谈钱。我们不能否认,婚姻本身的一项职能就更合理地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了解婚内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本身也是一种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

今天,我们就来做个跟“婚内财产”有关的科普。


01 这三类财产,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与周一的课程里讲过的婚前财产对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就是夫妻的婚内财产。

在生活中,有一些财产,虽然是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被两人共同使用,就会变成共同财产。最常见的有三类,分别是:房子、股票和银行存款。

1类财产是房子。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本不管有没有双方名字,都是如此

另外,如果在结婚之后,把之前的旧房子卖了,卖房的钱和夫妻的其他共同财产混在一起,并且把这笔钱用来买新房、家具和付装修费,那么,这套新房子也就变成了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2类财产是股票和基金等投资资产。婚前购买的股票,在结婚之后获得了投资收益,以及用一方工资购买的股票,都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3类财产是银行存款。如果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共同生活使用,那么这笔存款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02 四类专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与之对应,还有四类财产是专属于个人所有的。

1类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那些显而易见自己用得上、可是对方用不上的、具有严格的个人性质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2类是婚后一方专用的工作或学习财产。夫妻任何一方从事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也无法进行分割。

3类是和父母有关。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自己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两人所有的,其他都应该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第4类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获得了遗嘱或合同中明确说明归属一方的财产。


03 与孩子有关的财产问题


最后,孩子名下的房子属于孩子个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无权处置;如果夫妻因为离婚将共同财产协议约定给未成年子女,也不能进行单方撤销。

当然,在了解了这些话题之后,更希望的是大家能坦坦荡荡关注钱的问题,为更加亲密的感情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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