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7)

18.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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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兆征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帝曰:法阴阳奈何?岐伯曰: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仰俯,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
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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