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厌这种作的女人
女主是够作的,没钱还硬挺,确实是弃妇才咬紧牙关,在前夫新欢面前,争这一口气。
不喜欢女主
拿自己的爱人来炒作自己的艺人!哈哈 可笑,男主是要爱屋及乌的接受着炒作,还是弄死那个艺人,要是我 我接受无能,这么糟蹋爱,世间哪有这么傻乎乎甘之若饴的爱
“不蒸馒头争口气”是缺心眼的表现。
不喜欢女主,太作了。
这女主太偏激了,三十岁的女人不成熟,总是和前夫赌气,好幼稚
既然离婚了,就好聚好散吧!没必要针锋相对!降低自己的品味!
唉!怎么说呢,都是作者太坏了,按照正常点的性格的人就该在男主第一次叫价的时候就不要再叫了!给他们就好了。又何必自找没脸呢!
没钱还逞能,有什么傲的资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