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可能什么都可以拥有,当追求得不到的时候,就应该学会放弃,学会去承受不能得到的结果。当你能承受的时候,你就成长了。否则,就谈不上成长。
嘉宾:花凤第律师
云南登闻律师事务所主任
自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以来,花凤第律师先后代理及辩护了数百件诉讼、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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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的都是我们邀请到的《个案说法》节目嘉宾。
他们专业、资深、负责!
我认为分析的有点不完美,女方唯一的的错,在于言语以及行为,从而导致男方激动,为爱情结束生命。但是那个男方又不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难道他都没有一点基本意识?没有控制自己的能力?因为他的内心太过脆弱。律师,你一直在强调,行为和和侵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种内心脆弱的人,说白了,有很大一部分是自身的问题。跟女方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举个例子,那么假如女方没有说那句话,转身离去,不做任何态度的话,男方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为了挽回女方建立感情链接。企图跳江。说到这大家肯定也明白。那跳江的手法,其实是一种威胁。你不回来,我便跳。所以我认为女方的不导致惨案发生。
小青不应担责。假设说,假如我喜欢方弘,要求方弘与我结婚,方弘肯定不同意,不同意就是伤害刺激我,那我就自杀,那方弘应担责吗?肯定不应该,不告诉我骚扰,我就知足。法院与律师是从人道方面让小青担责的。
这种男的真是可怕……
小青多冤啊,还有天理吗?
小王该死,没岀息!
参军报国,这是忠;不忘母仇,这是孝;面对王家妇孺,张某并未滥杀,只杀弑母的三个仇人,不动无辜者丝毫,这是仁:手刃三仇人之后,先到母亲坟前拜祭告慰,这是礼:杀人后并未潜逃,而是吃上一碗最爱的家乡小吃后从容自首,这是信;不婚不子,不拖累别人,这是义;希望轻判。
屁不值钱了,不值钱,还让别人赔钱了7万多元钱
一定上诉!!!!!!!
如果小青不用言语辱骂他刺激他就不会被判,也不用赔钱,他不懂事他没理智,你应该有,得知道什么还说什么不该说的,但也不全怪小青,还是男的太冲动。
这都可以,这都要赔偿?还有天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