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所得税汇算要注意的政策变化(下)

2018所得税汇算要注意的政策变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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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所得税汇算,企业需要关注的七项有变化的政策(下集)
第五个: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标准变化
三类企业税前扣除标准由15%增至30%,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这里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有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限额比例内的费用,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财税〔2017〕41号)
第六个:部分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了
自2018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最长弥补亏损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第七个: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政策更优惠了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8〕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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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来牧歌qPOJp

    超级超级喜欢

  • g9qjlrs4uinsl8a3iibh

    口头禅太严重

  • 浅色夏末_gt

    讲的好,有亲和力,到哪里可以见到这个老师呀

    理臣财税精英俱乐部 回复 @浅色夏末_gt: 会保持每天更新的,不定期还会有直播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