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二十八章(以不智治邦)

《德经》二十八章(以不智治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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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也,以其智也。故以智治邦,邦之贼也。以不智治邦,邦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式(准则,法则之意)也。恒知稽式(后本为楷式),此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憨山先生注曰:
【注】此言圣人治国之要,当以朴实为本,不可以智夸民也。明者,昭然揭示之意。愚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意。夫民之所趋,皆观望于上也,所谓百姓皆注其耳目。凡民之欲蔽,皆上有以启之。故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故圣人在上,善能以斯道觉斯民,当先身以教之。上先不用智巧,离欲清净,一无所好,若无所知者。则民自各安其日用之常,绝无一念好尚之心。而黠滑之智自消,奸盗之行自绝矣。所谓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为而民自化。故曰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此重在以字。前云众人皆有以。以,如春秋以某师之以。谓左右之也。
此其上不用智,故民易治耳。然民之难治者,皆用智之过也。足知以智治国者,反为害也,乃国之贼。不用智而民自安,则为国之福矣。人能知此两者,可为治国之楷式也。楷式,好规模也。苟能知此楷式,是谓之玄德矣。玄德,谓德之玄妙,而人不测识也。故叹之曰,玄德深矣远矣。非浅识者所可知也。
民之欲,火驰而不返。唯以此化民,则民自然日与物相反,而大顺于妙道之域矣。语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犹有智也。况玄德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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