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35-《周易本義》卷之二-下经-13

總35-《周易本義》卷之二-下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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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園學校  吳笑非老師講解

周易序

《易》之為書,卦、爻、彖、象之義備,而天地萬物之情見。聖人之憂天下來世,其至矣!先天下而開其物,後天下而成其務,是故極其數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順性命之理,盡變化之道也。散之在理,則有萬殊;統之在道,則無二致。所以,「《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太極者,道也;兩儀者,陰陽也。

陰陽,一道也。太極,無極也。萬物之生,負陰而抱陽,莫不有太極,莫不有兩儀。糸因縕交感,變化不窮。形一受其生,神一發其智,情偽出焉,萬緒起焉。《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業,故《易》者,陰陽之道也;卦者,陰陽之物也;爻者,陰陽之動也。卦雖不同,所同者奇、耦;爻雖不同,所同者九、六。是以六十四卦為其體,三百八十四爻互為其用,遠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暫于瞬息,微於動靜,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義焉。至哉《易》乎!其道至大而無不包,其用至神而無不存。

時固未始有一,而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窮,而爻亦未始有定位。

以一時而索卦,則拘於無變,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則窒而不通,非《易》也。知所謂卦、爻、彖、象之義,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故得之於精神之運,心術之動,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然後可以謂之知《易》也。雖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見者也。已形已見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見者,不可以名求,則所謂《易》者,果何如哉?此學者所當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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