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
1.まらしぃ - Dear.
2.Sweet Latte - 단비에 나무도 눈을 뜹니다.
3.re:plus - 4 AM (Feat. I Hate This Place).
4.Emme Packer - Missing?.
一个人也要活得像一支队伍
被甩的第一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撒泼耍赖打滚,最后是被两个交警架着丢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员。第二天我便在物业管理所里裹着军大衣醒来。
模样有点难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怪丢人的。
物业的大姐也觉得丢人,一直“啧啧”发出声响:“多漂亮的小姑娘啊,不就是失个恋,还要死要活的,姐姐我都失恋八百回了……”
物业大姐是出了名的话多,小区里的人不怎么敢跟她讲话,就怕她一拍大腿,说:“哎呀,你听姐说……”
我实在没心情听她接下来的八百回失恋的故事,扔下军大衣飞快地往楼上跑,一口气跑上了七楼。房门关得死死的,我站在门口敲了敲门,期望能有个人来为我开门,半小时过去,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林山带走了自己所有的东西,空荡荡的小两室让人惊觉寂寞。我灌了一大杯热水终于回过味来,七年的感情还不如小妖精放一个屁。
我和林山都不是喜欢结交朋友的人,搬到这小区近两年,认识的人只有彼此。他的消失,令我陷入了窘境,我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讨厌这样的安静和冷清,厌烦单打独斗。
我只好把所有的灯打开,把电视的声音开到最大,电视上女主角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差点震聋了我,长相秀美的女主角因为五官扭曲变得很丑。
而我,哭起来未必比她好看。
就着哭声,我在客厅地板上一觉睡到了天黑,后被物业大姐的敲门声吵醒。
我呆坐了几秒。等到敲门声悄声消失,才从地上爬起来。
我很想浑浑噩噩地表现出一个失恋女人应该有的姿态,可是电视上女主角哭哭啼啼的声音让我再也没有睡意。
于是我用手机尝试登录林山还来不及改密码的微博,把小妖精所有的微博都举报了一遍,举报名目是该作者发布虚假消息,本人比照片丑太多。
当然最后我还送了林山一份大礼包,我用他的微博PO了一张我有史以来最丑的照片,用痴心汉的语气发微博:“该女子美若天仙,我被迷得不要不要的,可惜她一脚踹了我……”
不到一秒,林山果然打了我电话。
我当然不会接。蹲在沙发上看他一遍一遍打我电话,画面就好像他跟小妖精在外鬼混,我一遍一遍打他电话,他假装没听见时一模一样。
我被自己气笑了,大约这世上再难找到我这般可狠之人。
有个伟人就说过:“人要狠一点,这样以后就没有人欺负你了。”
这个伟人就是我的好友毛猪,她割阑尾之前被误诊为肝病,男友一走了之,她差点结束自己的生命来纪念这段感情。可当她割完阑尾在修复期间只能喝粥度日时,幡然醒悟比起吃不了火锅的痛苦,失恋真的不值得一提。
我足足把自己关了三天,企图烧炭自杀,可家里并没有火炭,我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
物业大姐又来敲了几次门,我都没搭理,直到手机里开始收到莫名其妙的短信。
“你好,我是小区的物业管理员。业主张小姐,我想说,失恋是这个世界上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你要看开点……”
“不会吧,你真想不开啊?”
“我说,你吱个声,也好让我们知道是去撬开你的房门还是为你办葬礼?”
还真是个毫无同情心又爱管闲事的大姐。
托大姐的福,我打算出去走走,以此证明自己并没有自杀倾向。
我不仅要出去,还要大肆地摆一桌白酒,为此来祭奠逝去的初恋,就在当年和林山第一次相遇的放映厅大门口那棵大槐树下,我立了一块巴掌大的墓碑,上面用签字笔写着林山的大名,这可能是我有史以来字写得最好看的一次。
大一那年,林山在学生会影院做放映员,我因临时被约好一起去看《色戒》的室友放鸽子,一个人傻兮兮地捏着手写“电影票”在门口转悠了近两小时。电影都放完了,我还没敢走进去。我不敢一个人看电影,总觉得在那样的人群里,会显得自己很孤单。
林山再也忍受不了我的磨叽,终于从放映室里探出个脑袋指着我说:“要不,我陪你看?”
电影已经散场了,林山又重新播了一次,那天晚上,整个放映室里,就只有我们两个观众,我娇羞着脸跟他并排坐在一起,听他时不时透露剧情。
年少的我们很容易被对方吸引,一颦一笑都牵绊着对方。
工作以后,林山鲜少陪我去看电影了。分手前几天我们还约好了一定要去看《变形金刚4》,那时林山满口答应,一点也不像变心的人。票我依然买了两张,为了不显得一个人太孤单,我在三楼买了麦当劳套餐和一大堆零食堆在空位上,霸占了两个位置。
电影播放到高潮,我啃着鸡腿堡吧唧吧唧响,听见隔壁的女生靠在男朋友怀里问他:“擎天柱不会死吧?嘤嘤我好担心……”
男生拍拍她的脸,柔情蜜意地说:“傻瓜,它是汽车人……”
女孩羞得钻进男孩的怀里,嘴里还发出咯咯的笑声。
哎哟,这“傻”姑娘,她不知道打怪升级打怪升级,小妖怪都死了百八十回了,主角也不可能死啊?
可能就是我太早明白这个道理,才最终失去了林山。
电影散场,我顺着人潮走,一切如常。周遭没有任何人关心你是不是失恋了,更加不会关心你是不是一个人看了一场电影。
看完电影后,我应该再做点什么?于是我发短信问物业大姐,大姐回了我一句:“就做你平时从来不敢一个人做的事呗。”
那好吧,我决定一个人包间房唱歌。
有一段时间,林山为了迁就我怕孤独的毛病,带我参加他的同学会。酒足饭饱后,一群饭前人模狗样的大肚腩在酒精的促进下,大变了个样,互相搂着抱着说要找回青春,找回激情,哭着喊着我们不能散啊,青春啊,我们要一起进坟墓啊。
这一群人到了KTV,话筒自然而然是要交给现场地位最高哭得最厉害那位的,我等麦霸就只能乖乖做个小媳妇听对方猪一样嚎叫。
跟林山在一起时,想的都是两个人过日子的事情。一个人的时候,就不得不去实践一个人的生活。直到我跌跌撞撞闯进了电影院隔壁的KTV,我才明白,服务员并不会因为你是一个人来不是一支队伍就区别对待。
一个人去KTV唱歌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可以脱了鞋肆无忌惮地踩在沙发上唱平时不敢唱压根不在调上的歌曲。也可以百变风格,偶尔撕心裂肺地唱情歌,偶尔抱着立式话筒来一曲摇曳的摇滚。
总之要唱到嗓子沙哑才罢休。
又是凌晨回小区,守门的物业大姐似乎很开心见到我,非常热情:“嘿,原来你没死啊!”
我不知道是林山得罪过她还是我得罪过她,以至于她一心咒我死。
我没吭声,喉咙里涩得开不了口。
她见我不插嘴,挽起袖子摆正了身子,一副要仔细说说的架势。
“我说你你别见怪啊。你别看你姐我长这样,姐当年也是十里八乡的一枝花,那追过的人,也是排着老长的队。姐啊,也为爱情这玩意儿死了好几百回。”
我终于有了耐心听她讲完她从穿开裆裤到至今所有的人生故事。故事很平淡,无非就是中途辍学跟人私奔,最终不了了之,再也没有联系之类的悲伤爱情故事。尽管它很平淡,但是大姐说这是她唯一能讲出来的故事了,这场爱情改变了她整个人生轨迹。
最后,她抽着烟装深沉。
“听姐话,好好过日子。一个人也要活得像一支队伍一样。壮壮烈烈地来,壮壮烈烈地牺牲。”没想到,物业大姐平时还看点书。这句话我知道,是我崇拜过的一位女作家说的,我将她封为我的女神,想必是活得很自在的人才能说出这般话来。
我叫不能吃 回复 @呵呵_006: 么么么么么
晚安
我叫不能吃 回复 @恐龙恐龙_: 早呀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