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当前,应针对乡村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1、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选优配强农村“两委”班子,运用好民主恳谈会、协商对话会等形式,有效汇聚和整合乡村各类利益主体的诉求。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人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政策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调动群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强调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治理,实现服务与治理并举。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以优质的公共服务从源头上化解乡村矛盾。
3、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努力形成符合国情和本地实际的乡村自治,坚持既讲法治又讲德治,努力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乡村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4、坚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展大数据治理、云治理、“互联网+乡村治理”等新模式,加快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教育质量和水平,大力培育和引进服务乡村治理智能化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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