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治理在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中的基本功能和基本要义1

4公司治理在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中的基本功能和基本要义1

00:00
31:48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工作站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委副主任研究员、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Monash University)客座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主要研究专长为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商法经济法前沿问题。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 
主讲内容: 
企业基业长青的必备基因:一心、二维、三品、四商 
法律风险的由来及其不同的表现形式 
公司治理在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中的基本功能和基本要义 
董事、监事、高管以及董事长、总经理的法律角色 
公司治理当中决策程序的风险防范 
企业内控制度与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思维 
法律服务消费理念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