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情况
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召开天津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26号)精神,从8月1日开始,市委各有关部委、各区委、天津警备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等30个推选单位,遵照代表标准条件,规范程序步骤,逐级遴选择优,严格考察审查,严肃工作纪律,保证了推选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经民主选举或协商产生了出席天津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660名、特邀代表50名,共计710名,代表推选工作已圆满完成,为开好天津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710名代表各项结构比例均符合市委批准的换届方案要求;符合中央、市委对群团改革的部署;体现了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体现了妇联组织改革的成果。各推选单位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代表结构,代表结构与分布比较合理,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明显提高,共552名,占代表总数的83.6%。
二是兼职、挂职妇女工作者比例明显提高,共96名,占妇女工作者代表总数的40%。
三是代表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97%,研究生以及上文化程度的代表约占40%,均比上届有所提高。
四是先进模范人物比例明显提高,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代表299人,占代表总数的45.3%,比上届增加60人。
五是新代表比例高。代表中有584名是新当选的代表,占代表总数的88.5%。
六是代表分布广泛。当选代表来自方方面面,经济、宣传文化、统战、政法、教育、科技、国资、金融、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行各业,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各个层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女性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注重增加了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中优秀妇女以及优秀女企业家、先进模范产业女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台胞、归侨和侨眷代表等,都占有一定比例。
代表平均年龄为44.9岁。
与此同时,大会将邀请部分与妇女事业密切相关部门的女领导干部,老一辈市妇联主席、妇女工作者代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影响的妇女代表人士等,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在代表推选和考察审查期间,各推选单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身份关,对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严格考察审查。凡是在考察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提名要求的情况或有信访举报或发现有问题线索的,都立即终止程序,认真调查核实分析,对不符合代表提名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终止程序,不予提名。代表推选过程中,市妇联没有收到对代表资格提出异议的信件或其它反映。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