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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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统筹全省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解读:本条明确了《条例》实施过程中,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促进中小企业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所以为了更好的促进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本《条例》着重突出和强调了政府职能定位,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分工配合。


一、省政府充分发挥统筹、引导作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需要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持续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想让该项工作得到良性、有序、高效的开展,必须明确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能。吉林省人民政府必须充当全面统筹、引导的指挥者,积极制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让全省的促进中小企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的放矢。此外,吉林省人民政府将全面协调、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统筹全省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省政府还将及时监督各级政府对本《条例》的执行情况,考核各级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的程序、效率、创新举措等层面将进行严格监督。


二、县级以上政府需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直接的开展者是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所以要想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必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能。


       本条第三款、四款规定,对中小企业的促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明确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牵头部门,全面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要组织实施省政府制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要保证让政策扎实落地,措施合理高效,并要保证能够对本地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及时准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中小企业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解读:本条是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的规定。


       营商环境的改善不仅仅关乎企业的发展,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也至关重要。优化营商环境不仅可以为企业家提供更好的、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更好地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各个方面资源的效率和效能,也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更优秀的人才。


       所以,为促进建设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本条规定吉林省各级政府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时,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评估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解读:本条是关于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尽快建立小型微型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制度,注意从小型微型企业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加强监测分析。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解读:本条是关于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规定。


一、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工商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平台,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要积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域内中小企业及时掌握必要的信用信息。


二、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尽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的信息信用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纳等信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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