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代理的概念与种类

总论——代理的概念与种类

00:00
12:21

第一章 总论——经济行为如何代理?

  PART 03 经济行为如何代理?
  导入
  可以代理演出吗?
  可以代理招标吗?

  
  知识点 代理的概念与种类
  1.代理的特征和适用范围
  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意】代理不同于行纪、寄售、专递信息、居间行为、冒名欺诈等行为。
  【提示】具有人身性质的(如立遗嘱、结婚等)、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演出、发表演讲等)不得代理。

  2.代理的种类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可分为: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提示】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代理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
  A.订立遗嘱
  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
  D.收养子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选项B),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选项C)、申报行为、诉讼行为(选项A);选项D属于代表,不是代理。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