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温柔之必要

13.温柔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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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之必要》原文


花一花二在肥土镇一直找寻的昆虫叫天蚕。这种蚕,他们还没有见过。依据古代人的描述,它们生长在东海弥罗国,身长可以达到四寸,金色,吐的丝则是碧绿色,所以又叫金蚕丝。这些大蚕的丝,质地坚韧,通体透明,可以用来做琴瑟的弦,也可以做弓弩的弦,甚至用来作钓鱼丝,做缝线。当然,金蚕丝还是做衣服的原料,做出来的衣料是茧绸。


天蚕生长在南方,蚕身长大,结茧后孵出的蚕蛾,身型也特大,仿佛面盆,而且五彩缤纷。花一花二在肥土镇一直没有找到天蚕。因此,当他们到野外林间找寻昆虫时,见到了樟脑树就特别留意,仔细看看有没有书本中记载的大昆虫。他们当然也在寻找自障叶,可一时间也不能找到。


这天,他们在山上漫步,到处张望,忽然山坡上冲下几个八九岁的小孩子,双手抱着头飞跑。花一花二正想追问,却见一群蜜蜂紧紧跟着小孩子飞。于是,花一花二也不敢乱动,悄悄等蜜蜂飞过。没一会儿,小孩和蜜蜂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二人朝小孩们奔跑的方向慢慢走去,走了一阵看见小孩子了,头脸上、手臂上都给蜜蜂螫得肿了好多处。蜜蜂都飞走了。


“好厉害,轰炸机一样。”

“没想到这么多。”

“又飞得那么快,逃也逃不及。”

“谁叫你去碰那个蜂巢。”

“我是不小心,并不是有意。”

“唉,蜜蜂真凶,真恐怖。”

“很痛很痛。”


花一花二经过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因为跑得太猛烈,坐在山边喘气。每一个小孩都给蜜蜂螫了。的确,蜜蜂是不好惹的。在昆虫中,蜻蜓以凶残著名,别看那么漂亮的黑斑蜻蜓、铁锈蜻蜓、黄翅豆娘,娉娉婷婷地停在水面、树上,捕食时却毫不放松。螳螂也很厉害,把捕捉的小生物,从头到尾,吞个片甲不留。当然,这也是它的美德,绝不浪费。


但人和昆虫相处,即使是蜻蜒和螳螂,也毫不危险,反而是蜜蜂,招惹不得。花一花二对小孩子说,被蜜蜂螫了第一口,如果立刻用唾液舐舐伤处,可以消解蜜蜂留下的气味,就不会再遭受袭击了。不过,既然碰倒了蜂巢,那就没有办法了。幸而不是遇上虎头蜂,回家去用肥皂洗洗吧。


“哼,下次给我见到蜂巢,我就放一把火,把它烧掉。”

“我们去把肥土镇的蜜蜂全部歼灭报仇。”

“我这样子回家,一定要吃藤蟮炆烧肉 [编注:粤语中指小孩不听话所受的皮肉之苦]了。”

“我妈妈会说:活该,那么多的东西不惹,去惹蜜蜂?刺得好,刺得少。”


花一花二正想说话,小孩子却起身,朝山坡滑下去,只听见一片索落索落的声音,一下子跑得干干净净。花一花二这天没有什么大收获,只随便捕了几只金龟子,用树叶折成扁盒子,装了回家,还没走到家门口,花一突然停下了脚步。


“我忽然有一个主意。”花一说。

“说来听听。”花二说。

“我们可以试试,培养温柔的蜜蜂。”

“嗯,试试看,培养好脾气的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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