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英语儿歌律动游戏

大学生求爱事件法律上如何分析
1个回答2024-02-27 04:56
个人民事行为,如果真的要分析,只有宪法规定的,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赏析夏天的旋律
1个回答2024-05-25 05:29

1、这个夏天很平凡,吃着冰西瓜,穿着白色T,这个夏天注定不平凡,因为遇见你。

2、为了表现夏的沸腾,作者抓住了哪些典型景物来描写的?

3、夏天像一位血气方刚的战士,那似火的骄阳便是他闪亮的盔甲;夏天像一位充满活力的少女,那满树的绿叶便是她艳丽的裙装;夏天像一个顽皮可爱的小孩,那时风时雨时艳阳的天气便是他鲜活生动的表情。

4、这些画面中,你看到一个怎样的夏天?明确:夏季热烈紧张急促。

5、以拟人化的写法,形象地描绘其特征,突出“大暑”气温高的特点。

6、夏天正不可阻挡的远去,仿佛要永远消失似的带走那些美好的过往。

7、我喜欢夏天的雨,雨后的天和任何时候的你。

8、夏天的绿没有春天绿得娇嫩;夏天的绿没有春天绿地陶醉;夏天的绿没有春天绿得妩媚;也没有……但是它绿得清爽,绿的活力,绿得使整个夏天生机勃勃。

大学生常用法律基础实例分析
1个回答2024-02-12 10:37

(一)符合。合伙企业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二)如果是合伙企业之债,先由企业偿还,不足部分再由合伙人偿还。对于本案来讲,应适用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薛的请求应予支持。

(三)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是需要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只需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总的来说,新入伙的入伙人是需要承担原合伙人的债务。

(四)不是。  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希望可以帮到你

律师事务案例分析
1个回答2024-02-25 03:06
  [案情介绍]
  2010年10月12日晚,叶某骑摩托车撞上了刘某,刘某不幸死亡。刘某除妻子吴某外û有其他亲属,但吴某此时已怀孕6个月。叶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发生事故后,刘某之妻吴某要求叶某赔偿死亡赔偿金1015****、抚养费1757****元、交通费2000元、丧葬费10500元、精神损失费 30000元。叶某对于其他赔偿û有异议,但对刘某之妻怀里的胎儿要求赔偿抚养费提出异议。刘某之妻与叶某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遂将叶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原文作者支持第二种观点。理由为:
  第一,由于我国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采用的是出生说,即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胎儿在δ出生前尚不具有权利能力。
  第二,在通过中国法院网和人民法院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有就有网民就关于遗腹子扶养费或者包括胎儿的扶养费问题。建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的“……被扶养人为δ成年人的”中δ成年人应当明确包括胎儿,但考虑到人身损害赔偿与继承法律关系的不同,û有在条文中规定胎儿的扶养费的内容。同时也可理解为既然有人提出了关于遗腹子扶养费或者包括胎儿的扶养费问题,为何不加入此内容,也就是排除了胎儿在被扶养人之内的规定。
  第三,《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本案中,吴某的胎儿在刘某生前还不是必要的扶养人。
  笔者支持第一种观点,但理由有所补充。胎儿的成长需要其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我国法律对此是予以认可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其δ成年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胎儿早晚会出生,生后即享有这种权利,除非胎儿死产。另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这项规定,胎儿当然不享有权利能力,但胎儿还是会出生的,胎儿应认定为δ来的民事法律主体,且胎儿是自然人的一个必经阶段,如果胎儿在δ出生前,其父母受到人身伤害以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导致其抚养权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胎儿出生后不能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那ô这就Υ背了《民法通则》中的“显失公平”原则。而我国《法继承》第28条也对胎儿的继承权作出了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这都说明,胎儿也具有债权人的资格。现今有的国家承认胎儿有完全权利能力并全面保护,例如《瑞士民法典》第31条规定,“胎儿只要其出生时生存,出生前即具有完全权利能力。”
  当然,原文作者的分析也不无道理。但个人认为,在胎儿阶段,还不是一个具有主体资格的胎儿,即不是必然存在的债权人。那可以采取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的办法,将该笔可能的债务标的交给提存机关已达到消灭债务的目的。若胎儿是活体则支付给他,若死产则退还被执行人。
  [案情结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胎儿应获得抚养费的赔偿,并将该笔抚养费用执行到λ后在指定账户进行保存,待胎儿出生后,再视情况确定是交付给孩子的监护人,还是返还给被执行人。
  [相关法规]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案例分析
1个回答2022-09-21 09:50
政治的作业怎么问到法律上来了?
1、薛某行为属故意伤害,不存在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说法。
2、游某行为在与薛某打架时,拿石头砸伤薛某属故意伤害,同上;后期,游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3.如需讨论细节,请与我联系,谢谢

您的问题问的过于简单,各个阶段都可能存在不同情况,谢谢
怎么分析歌曲的旋律?
2个回答2023-08-26 05:00
分析歌曲的旋律可以从以下几个纳凳轿方面入手:
1. 观察歌曲的调式,是大调式还是小调式。这决定了歌曲的色彩和情绪。
2. 观察歌曲的起始音和结束音。起始音暗示了旋律的调式和情绪,结束音则看它解决到什么音,为什么要这样解决。
3. 观察旋律的架构音,例如和弦内音或者五声音阶,有些旋律是和弦内音加入调内音组成。
4. 分析旋律的动机和解决,了解动机与当下的和弦或者主调的关系。
5. 分析旋律的对答,哪句是问哪句是答。
6. 分析相同旋律的不同和声走向。
7. 分析旋律的层次,类似不同粗禅声部的纵向对位。
以上是对歌曲旋律的分洞肆析步骤,但要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歌曲有不同的风格和特点,具体的分析方法还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寻法律案例,有分析又有感悟.
1个回答2024-02-27 04:14
去年7月份冀州市贾女士为在外地上大学的女儿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了一部价值950元的手机,一个星期后贾女士的女儿未收到,到邮政局查询得知该手机已在邮寄途中丢失。贾女士提出全额赔偿要求,邮政局以贾女士未办理保价业务为由,坚持只能给予40元的赔偿金.



问:按照我国法律贾女士能得到全额赔偿吗?



《邮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349条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 。因贾女士在邮寄时未办理保价业务,故只能获得所付邮费的2倍即40元的赔偿。



消费者在邮寄时,要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保管好发票和收据等邮寄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得到合理赔偿。
求法律人员帮忙分析这个关于欠钱不还的事例!
1个回答2024-03-09 15:23
1、这个应当是委托代理关系,你姑父完全可以要回这笔钱。
2、你姑父不能向委托代理人索要赔偿,拿回本金即可。
关于法律案例分析详细解答
1个回答2022-09-14 03:00
对不起,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