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孩子必须做家务,但是监护人为了孩子的发展,可以要求其做家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需要层次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①生理需要;②安全需要;③归属与爱的需要;④尊重需要;⑤求知需要;⑥审美需要;⑦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创造的需要,是追求实现自我理想的需要,是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和才能的心理需要,也是创造力和自我价值得到体现的需要。题干中的表述是追求实现自我理想的需要,是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和才能的心理需要,属于自我实现的需要。C 项正确。
A、B、D 三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