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宇狂少1

郭飞宇怎样日的
1个回答2024-02-18 13:07
搜:取名网鸿运测名

符合命理的好名字,智能在线自助起名系统。
郭飞宇是不是真的有
2个回答2023-04-06 12:26
呵呵!我就叫郭飞宇,和那小子的名字完全一样。应该算是巧合吧!不过我相信我比他更帅!大家低调!低调!
看过校园狂徒进来 郭飞宇最终会有几个女人?
2个回答2022-10-15 08:10
还有欧阳兰兰
郭飞宇有几个老婆,什么名字?
3个回答2022-08-26 23:33
11个 张雅 林蕊 秦爽 东方嫣然 纪柔 欧阳兰兰 幻月 安妮 圣洁娜 司徒雪 在雄途里 还有王倩
郭飞宇经典语录
1个回答2022-10-01 02:28
我本仁慈,奈何苍天不许。屠尽四方,我自称雄。
20道小数乘整数
1个回答2024-09-13 22:15

小数乘整数例子解析8.1×20。

解题思路:先将两乘数末位对齐,然后分别使用第二个乘数,由末位起对每一位数依次乘上一个乘数,最后将所计算结果累加即为乘积,如果乘数为小数可先将其扩大相应的倍数,最后乘积在缩小相应的倍数。

解题过程:

步骤一:0×81=0

步骤二:2×81=1620

根据以上计算步骤组合结果为162。

验算:162÷20=8.1。

<验算结果>:将被除数从高位起的每一位数进行除数运算,每次计算得到的商保留,余数加下一位数进行运算,依此顺序将被除数所以位数运算完毕,得到的商按顺序组合,余数为最后一次运算结果。

解题过程:

步骤一:162÷20=8 余数为:2。

步骤二:20÷20=1 余数为:0。

根据以上计算步骤组合结果为81。

雪佛兰赛欧自动挡故障
1个回答2024-09-13 22:15
症状说明:车子在行驶中如果变速箱内部有“沙沙”声,而踩下离合器或油门后又没有了,换档时会有类似吹口哨的声音。
分析问题:如果在行驶中遇到噪音来源是变速箱处,有可能是变速箱轴承或齿轮磨损、轴承斑点所致。提速换档时变速箱异响,可能会是变速箱油里含有金属粉末,说明变速箱里制动带离合器之类部件过度磨损。
王沂孙词创作及影响?
1个回答2024-09-13 22:11

王沂孙身处南宋后期,而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词人放弃了对社会题材的关怀,表现出对心灵世界的省视与表述的更加专注。羁旅行役之累,世态炎凉之感,情感遭遇之苦,都使词人敏感的心灵震荡吟唱。这一时期最引人注目的是大量的咏物词,其体物工细,将缅邈的深情融入其中,几乎所有后期词人都成为咏物词的高手,这是其它阶段里的词人所不能并驾比肩的现象。而王沂孙的咏物词更是这方面的代表,他虽做了元朝的官,心理却很复杂,在他的词中,有许多是写故国之思的。只是这种情绪,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对宋王朝的怀念或民族意识,而是同世事无常、兴亡盛衰不由人意的沧桑感融合在一起,同时又渗透了个人在历史巨变中无可奈何、只能听任摆布的凄凉感。

有没有人用过云兔的啊?好用么?多少钱一个月?
1个回答2024-09-13 22:11
挺好用的,一个月的vip也就28吧,givp贵上十块,功能性很强,脚本的应用也很全面,而且运行起来流畅加稳定
该行为是否为违法行为?如果是,则又属于何种违法行为?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1个回答2024-09-13 22:10
正确答案:警察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本题涉及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为的区分标准。在一般意义上讲根据行政行为的存在方式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作为就是行政主体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行政主体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行为。具体而言区分作为和不作为有两个标准:一方面取决于行政主体的态度或外在表现——“为”与“不为”也就是“积极”与“消极”;另一方面还取决于行为的实质内涵——法律义务的不同。法律要求行为人有所为而行为人有所为或者法律要求行为人有所不为而行为人有所不为都构成作为;而只有法律要求行为人有所为而行为人有所不为的才构成不作为;如果只负有消极义务的人有所不为那么这种“不为”不是一种法律上的行为而只是一种遵守禁令的客观事实。按照上述标准来判断本案中法律要求警察负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积极义务但警察没有承担该法律义务所以警察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要求警察有所为而警察有所不为因此又构成了行政不作为。本题中还有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本案中警察“以不会游泳为借口”而拒绝救助落水人致使落水人死亡尽管在实体上属于“不作为”但在程序上究竟是属于“为”还是“不为”呢?试分析如下:行政实体是通过行政程序来实现的。如果行政主体在程序上是消极地“不为”那么在实体内容上肯定就是什么也没做因而它只能是一种行政不作为。比如警察在接警后因未能及时到达事发现场而延误抢救落水人的就应认定是“不作为”。但是如果行政主体在程序上是积极的“为”那么它反映的实体内容则可能是“为”也可能是“不为”。比如警察在接警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并予以紧急救助却因为水太深而未能抢救落水人的则在程序上是积极的“为”而在实体上导致“不作为”。本案则属于第三种情形即警察在接警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却以不会游泳为借口而未能抢救落水人。有一种观点认为警察的“拒绝行为”属于一种方式上的积极“作为”。因为认定作为与不作为的界分是就行:勾的方式而言的主要应从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存在状态来认定:作为表现为作出一定动作或动作系列不作为则表现为不作出一定的动作或动作系列。“拒绝行为”在程序上已经表现出积极的作为行为状态因而它仍应是一种“作为”。总之行政主体在程序上是积极的“为”时无论其反映的实体内容是“为”或“不为”都是行政作为;而只有行政主体在程序上是消极的“不为”时才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这种观点将警察的“拒绝行为”也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而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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