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庄子·秋水》。庄子(前389?—前286?),战国时宋国人,思想家,庄子和老子同属道家学派,合称“老庄”。
庄子生活的战国时代是一个大动荡大变草的时代,应子对当时的兼并战争、剥削压迫乃至“人为物役”等现象极端不满,但又无可奈何。无可奈何中,他只希望在黑暗的社会中生活得愉快,能够顺其自然,得尽天年。于是,他以“道”为师,企图通过“心斋”、“坐忘”等方式与“道”融为一体,追求“无己、无功、无名”的无差别境界,而获得“逍遥游”,获得精神的绝对自由。庄子《秋水》本义是讨论价值判断的相对性,我们现在可以视之为相对独立的一篇选文,而给予积极的解释,获得新的启迪。《秋水》篇的主体部分是河伯与北海若的七番对话,本文只节选了其中的第一部分。
本文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自然段),导论,写河伯观念的变化。初与百川比,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认为自己是天下最大的了。后与北海若比,河伯才知自己并非天下最大,引出与北海若的对话。
第二部分(第二自然段),本论,写北海若的观点:一切都是相对的,没有什么可自多的。北海若的这段对话可分四层:第一层“曲士不可语道”,而河伯观于大海,已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因而“可与语大理矣”。第二层“天下之水,莫大于海”,“而吾未尝以此自多”,为什么呢?因为大小、多少都是相对的,海比河大,却比天小,所以没什么可自多的。第三层进一步阐述说明大小、多少都是相对的:四海和天地比,四海小;中国和海内比,中国小;人和万物与九州比,人都是小的。第四层所谓五帝、三王、仁人、任士所从事的事业都不过是“毫末”,伯夷辞让周王授予的职位,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孔子谈论“仁”、“礼”,也都是“毫末”。伯夷为名,孔子为博,都是自多,都是错的。
本文是一篇以对话方式展开说理的论说文。在整体构思上,本文通篇采用寓言形式说理。作者虚构了一个河伯与北海若对话的寓言故事,通过两个神话人物的对话来展开说理、阐明观点,极大地增强了文章的文学性。《庄子》散文在先秦散文中最富于浪漫色彩。
论证上,多用形象比喻说明抽象道理,用比喻说理多是由个别到个别的比较论证法。运用比较论证法中,又包含性质相似的类比论证法,如“拘于虚”之井蛙、“笃于时”之夏虫与“束于教”之曲士之间的比较,便是类比论证;还包含性质相反的对比论证法,如“束于教”之“曲士”与“观于大海”,已知己丑、可与语大理的河伯之间的比较,便是对比论证。
在《火把》中,艾青主要描写了唐尼这一女性形象,展现了她在火把游行夜思想情感的变化。对这首诗,当时人们的反应不一,有肯定的,也有批评的。批评的目标多指向诗中唐尼的爱情经历,其中,壁岩的批评较引人注目,艾青为此还专门予以了回应。在《评艾青的〈火把〉》中,壁岩批评了《火把》以女性对于革命与恋爱的选择为主题,他认为应该先革命后恋爱,或取革命舍恋爱,因为恋爱是妨害革命的。
艾青则认为革命与恋爱可以统一起来,硬要强调“先革命后恋爱”或“要革命舍恋爱”,才是机械论和形式论的看法。而朱自清在谈到这首诗时,说道:“这篇诗描写火把游行,正是大众的力量的表现,而以恋爱的故事结尾,在结构上也许欠匀称些。可是指示私生活的公众化一个倾向,而又不至于公式化,却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朱自清认为《火把》对爱情的书写在私人化与公众化之间恰到好处,肯定了《火把》的爱情书写。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火把》是艾青离开桂林后在湖南新安等待去重庆的日子里写的,时间是1940年5月1日至4日,千行长诗一气呵成。这首诗的产生直接来源于1939年7月7日为纪念抗日战争两周年桂林所举行的火炬游行。当时游行场面声势浩大,“万余名(一说三万余——笔者)手执火炬的群众集合于公共体育场,当火炬点燃之时,全场光焰万丈,亮如白昼。”艾青在桂林时参加了游行,受到极大震动。从而写下《火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