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1898——1980),宇子新,中卫县城黄湾村人,一生从事建筑工艺,技艺精湛。经其设计建造的古建筑,结构严密,工艺独特,造型别致,宁夏各地均有他的杰作。尤以中卫高庙为最,乃宁夏古建筑艺术之绝,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49年6月至9月任陕南军区汉中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8月至9月兼党委第一书记。同年7月至1950年1月任中共陕南区汉中地委书记。1950年至1955年9月任新疆中苏有色金属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1951年1月起)。1951年9月至1952年5月任中共新疆迪化区委委员。1955年10月至1958年7月任新疆有色金属公司经理、新疆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党委书记(至1956年4月)。1956年4月至1966年5月任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党委书记。1958年7月至1966年5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局工业局(新疆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局长。曾任新疆石油局(厅)党委(组)书记、局(厅)长。1959年4月至1961年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党组成员。1959年6月至1960年9月兼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