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佐是一位卓越的思想家,被认为是继丘浚、陈白沙之后,岭南儒学的又一位集大成者。他不但影响了明正德以后岭南学术的发展,而且在明代以程朱理学为主导的思想潮流中,能自辟蹊径,独树一帜。
黄佐的基本理论得益于孔孟儒学,深受程朱影响,但他又发展了理学。首先,在理气关系上,反对“理先气后”说。朱熹认为“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又说“太极只是一个气”。对“理”和“气”的认识,朱熹的表达是模糊的。于是关于“理”与“气”孰先孰后的问题,由于朱熹的左右其说,遂成为了后世学者争论不休的题目,而且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归根到底,朱熹是主张“理在气先的”。黄佐认为,作为宇宙最高范畴的“理”与“气”,亦与宇宙间的一切事物一样,是一个统一体,两者表现之形式可有不同,但不能强分为二。他准确地指出,宇宙的本原是“气”,是物质性的“气”,此“气”的发展、变化而表现为宇宙运动自身的规律性,这便是“理”。“理”并非主宰宇宙万物的意志,而是宇宙万物自身发展、变化所表现而又必须遵循的规律。“气”是“理”的物质形式,“理”是“气”的最高概括。其次,在知行关系上,黄佐反对心学末流不尚读书、一味枯坐冥想的空疏学风,认为应当知行统一。他明确指出,无论是朱熹的“先知后行”之说,或是王阳明的“知行并进”之论,都是不能贯彻到底的理论,实质上是以“知”代替“行”。“知”和“行”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互相依存,不可分割;但又具有自身相对的独立性,表现为对事物认识、个人修养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知’是“行”的基础,“行”是“知”的表现,两者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这些辩证的观点,已经隐约地透露出宇宙万物的统一性和相对独立性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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