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先叙后议的写法写一段话阐发自己的观点如下:
人生道路千万条,有大路、小路,还有直路、弯路,更有万劫不复的断头路……重要的是每个人把稳自己的方向,走向成功的道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先叙后议介绍如下:
先叙后议是先叙事后议论,因此议论要起总结上文,点明中心的作用。议论时,要对事件的主要内容,或事件的主要人物,或主要事物进行议论。这样才能做到叙事和议论的统一。议论的方法,可以通过文章的人物的语言、心理活动进行议论,也可以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议论。
写作方法介绍如下:
写作方法属于艺术表现方法(即:艺术手法和表现手法,也含表达手法/技巧)。常见的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也属于艺术表现手法。常见的有:夸张,对比,比喻,拟人,悬念,照应,联想,想象,场面描写,抑扬结合、点面结合、动静结合、叙议结合。
情景交融、衬托对比、伏笔照应、托物言志、白描细描、铺垫悬念、正面侧面比喻象征、借古讽今、卒章显志、承上启下、开门见山,烘托、渲染、动静相衬、虚实相生,实写与虚写,托物寓意、咏物抒情等。(其实也属于艺术表现手法)。
常见的排比、比喻、对比、比拟、对偶、借代、夸张、互文、双关、反问、设问、反复、反语、引用等。
顺叙法介绍如下:
顺叙是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事情,这就跟事情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一致,所以易于把文章写得条理清楚,脉络分明。运用顺叙,要注意剪裁得当,重点突出。否则,容易出现罗列现象,犯平铺直叙的毛病,像一本流水帐,使人读了索然无味。
先叙后议怎么写如下:
先前的叙述为后面的议论作铺垫,议论起到总结上文,点明中心的作用。议论时,要对事件的主要内容,或事件的主要人物,或主要事物进行议论。这样才能做到叙事和议论的统一。议论的方法,可以通过文章的人物的语言、心理活动进行议论,也可以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议论。
叙述的内容
1、从生活出发,把在生活中的某种经历或某种感情写出来
这样叙述生活、发表议论,往往容易使人感到亲切。为什么?这是因为,这样的生活有的读者也曾经历过,而且也可能引发过读者的感触,只是读者没有深入地去体会,因而把它轻易地放过了。现在一经作者提出,自然也就有如他乡遇故知一般,倍觉亲切了。
例如,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就是先叙述游山的经历,而后才写游山的感触的。没有游山的经历,感触也就无从产生,所以游山之事是非先写不可的。类似的经历我们或许也曾有过,但王安石的感触却远比我们的深刻;所以我们读来不但感到异常亲切,而且还感到倍受教益。
2、从历史事件出发,写出自己的感情
历史事件,历历在目,摆将出来,读者是不能不信的,所以用它来发端,实在是一种极巧妙的方法。譬如杨述的《恰到好处》一文,就是先叙述宋玉善于描写一个人的美的事情,然后据之提出“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论点,并进一步展开论述的。
叙述历史事件与叙述生活经历相比,有它的方便之处。叙述生活的经历得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否则人家就看不懂;叙述历史事件,由于读者对那些事件早已知晓,所以只要用极少的笔墨就可以引起人们对整个历史事件的回忆,而且也较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叙述的方式
1、概述法
即用凝练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本身或经过,以便于引发议论,这种方法比较多见。例如,有篇《喝彩的流弊》的文章,开头这样写道:“剧院里看戏,当演员演唱到传神的节骨眼上,观众情不自禁地报之以满堂彩。
于演员,于观众,这都是一种正常的交流。但喝彩,总要贵当其时、其事,乃至其量,不当,则为流弊。”就是先叙戏院里看戏喝彩的事件,而后引出“但喝彩,总是贵当其时、其事,乃至其量,不当,则为流弊”的论点来的。由此入题,让人觉得自然贴切。
2、摘录法
即直接摘录事件发生过程中人物的有关语言,省去事件本身的叙写,而摘录的人物语言则与论点直接相关。譬如,有一篇《阿谀我者是吾贼》的文章,就是用这种方法入手的:“据说郭沫若同志生前常用这样一句格言与科学家们共勉:‘道吾恶者是吾师,道吾善者是吾友,阿谀我者是吾贼。’
这真是至理名言。人们明白这个道理并不难,然而,照这样做却不易。”由此入题,则使人感到简简洁明快。
第一人称叙述有先天的劣势,要克服自我表现倾向所带来的不利于表现。
第一人称道是语法上的叙述者之一,是文学作品中的一种叙事视角。在口头活动(书面或口头)中,说话者把自己称为第一人称。比如“我”,“我们”等等。
“我”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以是作品中的人物。它经常被用来描述故事讲述者的个人经历,以增强故事的可信性和抒情性。第一人称写作的好处是让读者感觉真实亲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在叙事性和抒情性的文章中,叙述者以一个人物的身份出现在作品中,称自己为“我”,即“第一人称”。文本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以是作品中的虚构人物;它可以是主要角色,也可以是次要角色。”“我”必须与作品中的其他人物有各种关系,并扮演解释和见证人物、事件等角色。
这种叙述通常是亲密和真实的,但仅限于“我”所经历或看到的范围内。从作者的角度来看,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更方便。
第一人称叙述有先天的劣势,要克服自我表现倾向所带来的不利于表现。
第一人称是叙述人称之一,在语法上是指表达者一方,在文学作品中是指叙事视角之一,在言语(书面或口头)活动中,指称说话人自己的为第一人称。如“我”、“我们”等。
以“我”的身份来叙述,“我”可以是作者自己,也可以是作品中的人物。常用于叙述讲故事者的亲历亲为,增强故事的可信度和抒情性。
第一人称的优点是能使读者产生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
在记叙、抒情一类文章中,叙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现,以“我”自称的即“第一人称”。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须和作品中其他人物发生种种关系,并对人物\事件等起说明和见证作用。
这种叙述方式常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但笔触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