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昆虫记里的
蟋蟀的特点为:黄褐色至黑褐色。头圆,胸宽,触角细长。咀嚼式口器。有的大颚发达,强于咬斗。前足和中足相似并同长;后足发达,善跳跃;前足胫节上的听器,外侧大于内侧。产卵器外露,针状或矛状。 雄虫前翅上有发音器。
法布尔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来把每一个昆虫拟人化,在写蟋蟀的时候突出了他的这种哲学家的思想。
居住在草地里的蟋蟀,差不多和蝉是一样有名气的。它们在有数的几种模范式的昆虫中,表现是相当不错的。它之所以如此名声在外,主要是因为它的住所,还有它出色的歌唱才华。只占有这其中的一项,是不足以让它们成就如此大的名气的。一位动物故事学家拉封丹,对于它只谈了简单的几句,仿佛并没有注意到这种小动物的天才与名气。
另外,还有一位法国寓言作家曾经写过一篇关于蟋蟀的寓言故事,但是很可惜,太缺乏真实性和含蓄一些的幽默感。而且,这位寓言作家在这个蟋蟀的故事中写到:蟋蟀并不满意,在叹息它自己的命运!事实可以证明,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观点。
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曾经亲自研究过蟋蟀,观察过它们的生活情况,哪怕仅仅是一点表面上的观察与研究,都会感觉到蟋蟀对于自己的住所,以及它们天生的歌唱才能,是非常满意而又愉快的。是的,这两点所给它们带来的名气真的足以让它们感到庆幸了。 在这个故事的结尾处,他承认了蟋蟀的这种满足感。
描写思路:首先写昆虫记《田野地头的蟋蟀》是个什么故事,然后写故事的内容,最后写看完这个故事的感悟。其范例为:
《昆虫记》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这本书一波三折,写了许多动物的生存、习性、情况等等。今天,我略读了法国著名科普作家、科学家亨利法布尔的《昆虫记》,真是引人入胜的'著作啊!我精读了短小精悍的《田野地头的蟋蟀》,感慨良多。
蟋蟀这种小昆虫我也是偶然一晚在家里阳台的花丛里,听见过一次它的放声歌唱,等我用小电筒追踪悉仔念它时,却很惋惜的只看见了它灵巧的背影。我曾经很遗憾也很好奇蟋蟀的生活。不过别担心,今天法布尔把我带进了蟋蟀儿那令人着迷的神奇的世界。
在文中最睁困打动我的是这一段:四月过完,蟋蟀开始歌唱,先是一只两只羞答答地在独鸣,不久便响起交响乐来,每个草棵里都有一只在歌唱。我很喜欢把蟋蟀儿列为万象更新时的歌唱家之首。还有,地上的蟋蟀虽歌声单调,缺乏艺术修养主,但其淳朴的声音与万象更新的质朴欢快又是多么和谐呀。
作家法布尔用优美细腻的语言写出了蟋蟀一生最骄傲的时刻:纵情欢歌戚渣在它自己的后花园里。对蟋蟀这种弱小的昆虫,法布尔浓浓的爱意充斥在字字句句里,他把自己的人生感悟熔进了它们的一举一动,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让我们在午后的斜阳里懒散的靠在沙发上,喝着饮料再次一起沉浸在法布尔的美文中吧!看,蟋蟀儿来了,它踏歌而来,伴着二重奏,我再次感受到它小小身躯里怒放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