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赔付是根据意外医疗、意外伤残与意外身故三个方面进行赔付的。
(1)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死亡的,保险公司物芦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
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公司慧蚂粗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残疾赔付,是按照伤残等级来赔付的。
人身意外险的伤残等级划分是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来评定的。
根据伤残的定义可以分为10级,具体每一级赔付比例看下面表格:
(3)意外医疗
被保人因遭受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导致产生合理且必必要的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人身意外险的附加险承保。
二、意外险不赔付的情况(1)猝死
猝死虽然满足“突发“这一条件,但却不满足前镇”非疾病”这一条件,因为猝死可能是由被保人自身的健康问题或疾病引起的,不属于意外情况。
不过,现在猝死的概率在不断提高,所以有很多意外险产品将猝死列入保障范围内。
(2)妊娠期
很多意外险产品会把妊娠、流产、等列入免责条款中,所以被保人在妊娠期内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可能会不赔。
(3)个人食物中毒
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是群体中毒的话,个人中毒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因为这很可能是个人体质不好或由疾病因素引起的。
(4)手术意外
在手术之前已经明确其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了,不符合非疾病、突发、非本意的条件。
(5)高风险运动
很多保险公司对高风险运动都是拒赔的,因为高风险运动发生意外的概率高,例如攀岩、跳伞、蹦极和探险等极限运动。
以上就是意外险赔付标准与不赔付的基本情况了,对于意外险赔付还有疑问的朋友可以看看《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这些常见的意外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你!
资料来源:奶爸保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就险种来说:不计免赔是附加险,而找不到第三方赔付是单独的一个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