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水浒传》的第二十三回翠屏山杨雄杀妻住家店时迁偷鸡。讲的是杨雄,石秀又喝了一回酒,只听见时迁问道:“哥哥你要吃肉麻?”杨雄道:“店小二说没有肉了,你又从哪弄来的肉,然后时迁嘻嘻笑着,去灶上拿出一只煮熟了的鸡,然后杨雄、石秀很奇怪,时迁说明了原因,三人笑着,把鸡给撕开吃了。
从这一段来看,我觉得时迁是一个很爱偷东西的人,不过同时也是个英雄。说爱偷东西是因为他偷鸡的时候,都没有经过养这只鸡的主任同意,就把这只鸡偷走,还把鸡给杀了,然后和你的兄弟一起吃了,这是不好的行为,所以你要把这种行为改掉,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要问问养鸡的主任让不让杀了吃,要是让拿了再拿,要是不让的话,我就不会把这只鸡拿走,更不会把鸡杀了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收获了很多,别人再好的东西也不能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