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偶尔读到沈石溪的一篇文章,名为《野猪跳板》。
读后颇有感触。作者掉进了一个陷阱里,只见坑内窝着一只巨大的公野猪。这只野猪并没有吃掉他,而是把他拉到墙根儿,自己往坑外跳,之后身体成一个拱形,意思是让作者弯腰做它的跳板,而它自己借助这个“跳板”逃出坑内。作者在野猪的前脚准备落到他背上时突然闪开,野猪重重的撞到了墙上 。野猪经历了两次这样的“碰壁”后,示意让作者上去,之后把它救出来。于是作者借助这个“野猪跳板”逃了出去,但没有去救野猪 。
野猪(学名:Sus scrofa),又称山猪,猪属动物。它们广为分布在世界上,不过由于人类猎杀与生存环境空间急剧减缩等因素,数量已急剧减少,并已经被许多国家列为濒危物种。野猪是杂食性的,只要能吃的东西都吃。现今人类肉品食物主要来源之一的家猪,也是于8000年前由野猪所驯化而成。野猪不仅与家猪外貌极为不同,成长速度也远比家猪慢得多,体重亦较轻。
形态特征
皮肤灰色,且被粗糙的暗褐色或者黑色鬃毛所覆盖,在激动时竖立在脖子上形成一绺鬃毛,这些鬃毛可能发展成17厘米/ 6.4英寸长。 雄性比雌性大。猪崽带有条状花纹,毛粗而稀,鬃毛几乎从颈部直至臀部,耳尖而小,嘴尖而长,头和腹部较小,脚高而细,蹄黑色。背直不凹,尾比家猪短,雄性野猪具有尖锐发达的牙齿
要真打起来的话,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但野猪肯定会占上风的